您好 ?領導的原意是個稅多繳一點,最后會退到個人的賬戶 請問多交的是個人承擔還是單位承擔?是匯算清繳退還是單位退?

老師,我們保安公司,一般納稅人,開差額發(fā)票,季度結款。我們給保安還是按月結算。我之前每月都正常計提了工資 做分錄 借 主營業(yè)務成本 勞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但是到我開發(fā)票時,我又多做了一個確認成本差額的分錄 借 主營業(yè)務成本勞務成本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抵減 貸 應付職工薪酬(此處的金額和上一個分錄一致)。老師我是不是做重復了啊,我想調賬,應該怎么改呢
老師,有這么一個情況就是公司員工曠工一個多月都之后又來公司上班幾天就離職了,但是公司這兩個月幫交了社保,公司這邊打算把幫交的這兩個月的個人和單位部分的社保都從工資扣回來,但是工資不夠扣,打比方個人和單位部分社保共2000(個人600,單位1400),但是他應發(fā)工資是800,其他扣款120,社??劭?000,計提工資的時候我是按800計提了,到發(fā)放的時候我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這個賬務處理是怎么做呢?還有就是工資表的實發(fā)金額我是要做負數嗎?還是0呢?
員工社保是公司全部承擔的,申報工資的時候還是有將個人部分寫開。因為是做的先發(fā)再申報,8月發(fā)了工資,9月才申報,個稅也是9月扣。做賬我是,計提借,管理費用-職工,貸,應付職工薪酬。發(fā)放:借應付職工薪酬,貸社保個人部分,貸個稅,銀行存款。但是這樣銀行存款發(fā)出去帶的金額和8月實際發(fā)放的金額就對不上了 ,或者說,個稅部分我應該單獨做一個分錄計提嗎?九月做賬再來發(fā)放。那個人社保部分應該怎么做呀,因為申報工資,填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的時候有填。求求老師們救救孩子吧
您好,老師,咨詢個事情,我們公司1月份測得個稅,工人沒有填附加扣除,只是當時把附加扣除收集了一下,然后測了個稅,把工資發(fā)了,1月份報稅的時候讓填附加扣除。有些人不填,填不了,所以就和之前的工資表對不上了,分包的個稅他們自己承擔的,當時分包這幾個工人他們給我附加扣除,我測出來那幾個不填的有個稅。然后現在我讓分包把多收的錢給我退到公戶了,(我以他們沒有附加扣除測得個稅,然后匯總了一下金額讓分包轉到公戶了)但是之前工資表里還有一部分金額,當時做到應交個人所得稅里面了,現在做賬我不知道咋做了,因為多余了這幾個人之前工資表和退回公司公戶的這個差額,這部分怎么做賬呢?
老師,有個問題,就是,這個月14號申報個稅的時候,由于未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繳納了個稅。15號的時候,讓員工重新自己在個稅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號早上又更正了申報。14號那天扣款1154.6,15號更正申報的金額是851.69。那現在就涉及到退個稅的問題和公司多支付個稅。因為退稅是退到員工個人卡上。由于申報個稅的時候,1月工資還沒發(fā)放,所以我們就從這幾個員工的應發(fā)工資部分,其他應扣款里面來扣除多支付的這部分個稅金額。但是,關于賬務處理,您幫我看看,我在1月工資這筆賬里應該怎么改?我的這筆發(fā)放1月工資的賬,昆明辦公室+富民廠區(qū)的個稅金額合計就是14號扣款的1154.6這個金額。但是,由于1月份工資,是把多繳納的個稅部分從他們幾個的其他應扣款里面扣了再發(fā)放的。這個賬我該怎么調一下?
你好,當月計提社保當月繳納和當月計提社保,次月繳納。 我總結的這兩種處理方式正確嗎?
請問這次企業(yè)所得稅變化的職工薪酬填寫項目還怎么具體填?如果填錯了已經申報完成下期還能改嗎?
旅客運輸服務,高鐵,飛機這些為什么要自動填入? 電腦這邊是帶不出來的嗎?
老師你好,房地產公司的預付賬款科目的設置想向老師請教一下,假設陽光公司是預付賬款的公司,一級科目是預付賬款,二級科目是單位,陽光公司應該是三級科目,還是直接讓陽光公司進到輔助核算科目。然后再輔助核算陽光公司干的a項目或者b項目。
請問集團公司承攬了燃氣管網改造項目,是業(yè)主方,我們公司是集團下面的子公司與建設管理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服務主要為派遣專業(yè)人員負責項目服務,計量支付,政府文件提交結算,居民溝通協調工作等。我們公司是否可以對項目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作為成本入賬
老師首筆退稅是不是哪票單證齊全退哪票呀。,
老師,管理費用可以后面可以跟水電費和物業(yè)費一起嗎?
老師,我們是賣車的,宿營車,線路車,就是怎么核算每個月掙了多少錢?
房地產中介開票現代服務*服務費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沒有稅種認定
樸老師樸老師 簡單說,就是工資算的是 “訂單做完時的人工”,入庫算的是 “哪個月進倉庫的數量”,兩者時間不一樣,不能硬湊。 你就記住兩步: 機臺工資:做了多少件 × 每件工價(比如做 1000 件,每件 3 元,工資就是 3000 元)。 裁剪、質檢工資:把他們當月總工資,按 “這個訂單做了多少件 ÷ 當月所有訂單總件數” 來分攤(比如裁剪質檢月工資 9000 元,當月總共做了 5000 件,你這個訂單做了 1000 件,就分攤 1800 元)。
個稅只是多計算,還未上交呢,多算個稅單位承擔
多算個稅單位承擔 退稅的時候是員工自己匯算清繳申請退稅 不需要單位退回 所以只需要做繳稅分錄 不需要做發(fā)放退回啊 還是說只是做測試 計提 然后不申報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