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情況下,不需要考慮永久性稅會差異,因為不涉及遞延所得稅科目
請問下面兩段話有什么區(qū)別,一會兒說計入資本公積,一會兒又計入商譽,搞不清: 1.非同控評估增值或者減值,產(chǎn)生的遞延所得稅計入資本公積 2.非同一控制下免稅合并形成的商譽,由于商譽本身產(chǎn)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即商譽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因為如果要確認,必然增加商譽的賬面價值,由此商譽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又有差異,如此形成循環(huán),所以準則規(guī)定這種情況不能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但是如果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稅合并中取得的各項資產(chǎn)、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此時應該調整合并時確認的商譽的金額。
甲公司2021年12月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400萬元,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4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為300萬元,其余100萬元當期及未來期間均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甲公司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甲公司2021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金額為(?。┤f元。 A.250 B.0 C.275 D.25 【答案】B 【解析】應付職工薪酬的賬面價值=400萬元 計稅基礎=400-0=400(萬元) 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不形成暫時性差異,所以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但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納稅調增100萬元。 老師這個計稅基礎為何不是400-300,不是稅法允許 扣除300,怎么就是0?
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9年度實現(xiàn)利潤總額為20000萬元,其中:(1)國債利息收入2300萬元;(2)因違反經(jīng)濟合同支付違約金200萬元;(3)計提壞賬準備3000萬元;(4)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00萬元;(5)2018年年末取得管理用的固定資產(chǎn)在2019年年末的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計稅基礎為400萬元。假定甲公司 2019 年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均無期初余額,且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減 2019 年發(fā)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2019年應交所得稅=[20000-2300+3000+2000-(2000-400)]×25%=5275(萬元),對于后面的固定資產(chǎn)的調整差異為什么是-(2000-400)。這里不理解
老師您好,我想問問一下這個題目: 在第四小問計算應交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應付職工薪酬(2500-2000)是什么意思呀,是因為那500不能抵扣嗎,還有后面的那個+40,我不太明白轉回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這個是什么意思? 然后就是第六小問,計算所得稅費用的時候,為什么要減去160*25%呢?這個不是屬于其他綜合收益部分嗎,以公允價值計量及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所形成的差異不是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嗎,這個不太明白? 老師還有最后的那個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不是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去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嗎,它這個是怎么計算出來的呀
老師,對于一些永久性的差異,所謂的計稅基礎就是什么,我們計入遞延所得稅的金額,主要是調整計稅基礎讓不讓扣的金額還是還是按調整后的金額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負債的金額,我學了兩年還沒搞清楚,老師能否舉個例子說明一下,例如業(yè)務招待費是60%和收入的0.5%熟低。計稅基礎是什么,形成的差異是什么差異,我主要不懂調增調減在哪里調,然后遞延所得稅科目的金額要取多少,取的是計稅基礎,還是調整后的差異,還是調整后的差異乘以25%
一般納稅人砂石簡易征稅,超500萬還可以享受3%簡易征稅嗎
老師,自產(chǎn)砂石,超過500萬銷售額,一般納稅人還可以簡易征收3%開出去發(fā)票嗎?我們是自己買的礦山,機械設備工人等自己生產(chǎn)出來砂石
為什么調400不是200不太懂
老師,請問達到什么標準才會需要申報個稅?
老師,請問每個月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請問一般納稅人是不是只有個稅和增值稅是每月報,財務報表是季報和年報呀
老師 請問個人名義開的普票能入賬做費用嗎 怎么做賬
老師,我是A公司,和B公司簽了挖機租賃合同(B租費A),66萬 收到租賃合同的時候,就做長期待攤費用了嗎(不管發(fā)票是否開具)
報銷餐費現(xiàn)在需要提供類似的付款截圖嗎,如果員工說支付的是現(xiàn)金沒付款截圖的話怎么辦,那能報嗎?
那沒有取得發(fā)票的經(jīng)濟業(yè)務入賬了,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成本費用不能扣,這個怎么理解呢?這成本費跟企業(yè)所得稅有什么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