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收到政府補助1500萬,借:銀行存款 1500 貸:遞延收益 1500,則此時負債的賬面價值=1500,因為這是政府補助,為不征稅收入,則以后這筆遞延收益補償期間費用時不可以抵扣,則可抵扣金額為0。 負債計稅基礎=1500-0=1500
6.下列關于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企業(yè)因關聯方債務擔保確認預計負債1 000萬元,則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1 000萬元,計稅基礎為0 B.企業(yè)2×19年確認的應支付工資200萬元,尚未支付,稅法規(guī)定可于當期扣除的部分為150萬元,則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均為200萬元 C.企業(yè)因計提的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確認預計負債為500萬元,則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均為500萬元 D.企業(yè)收到客戶預付的貨款300萬元,此時已符合所得稅收入確認條件,合同負債的賬面價值為300萬元,計稅基礎為0 6.【答案】BD 選項B,對于應付職工薪酬200萬元,稅法當期認可的金額是150萬元,另外的50萬元稅法當期不允許稅前扣除,未來期間也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應付職工薪酬的賬面價值200-0=200萬元;B的解釋不明白,為什么200-0?
老師:負債的計稅基礎 =賬面價值 -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本題賬面價值4000萬,而工資未來可扣3000萬為什么計稅基礎不是1000萬甲企業(yè) 20×7年 12月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總額為 4 000萬元,至 20×7 年 12月 31日尚未支付。按照適用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 4 0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 前扣除的合理部分為 3 000萬元。 該項應付職工薪酬負債于 20×7年 12月 31日的賬面價值為 4 000萬元。 該項應付職工薪酬負債于 20×7年 12月 31日的計稅基礎 =賬面價值 4 000萬元 -未來期間計 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0=4 000萬元 該項負債的賬面價值 4 000萬元與其計稅基礎 4 000萬元相同,不形成暫時性差異。
甲公司2021年12月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400萬元,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4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為300萬元,其余100萬元當期及未來期間均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甲公司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甲公司2021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金額為(?。┤f元。 A.250 B.0 C.275 D.25 【答案】B 【解析】應付職工薪酬的賬面價值=400萬元 計稅基礎=400-0=400(萬元) 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不形成暫時性差異,所以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但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納稅調增100萬元。 老師這個計稅基礎為何不是400-300,不是稅法允許 扣除300,怎么就是0?
老師好: 針對負債計稅基礎的這個未來兌付時允許扣稅的全部賬面價值一直不能很好的把握,這個預計負債我可以理解為稅法上不承認由推定義務產生的負債,或者是以后實際發(fā)生時可以扣除相應的費用可以抵扣負債的賬面價值,最終計稅基礎等于零。 但是合同負債中稅法和會計確認收入時間一致的這種情況,未來兌付時允許扣稅的全部賬面價值=0這個地方怎么理解呢,不是目前因為不能確認收入所以確認為負債,等到收入實現時允許扣除嗎,不是應該等于賬面價值嗎,怎么是0呢,這個地方我只能通過認為稅法和會計確認收入方式一致,整體判斷不能產生差異,不能通過這個公式理解,請老師解釋的通俗一點
甲公司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1500萬,用于補償以后期間的費用 ,稅法規(guī)定政府補助為不征稅收入,擇遞延收益計稅基礎為 答案是1500 不理解 負債計稅基=負債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不征稅那不是可以扣除1500嘛 那計稅基礎應該為0啊
老師,我公司有一個工會專戶,現在對方給我方開具發(fā)票,是開具我公司的名稱,還是開具工會專戶的名稱?
老師 銀行收取的網銀年費和短信費 應該屬于管理費用還是財務費用
老師,公司組織團建,應該開什么發(fā)票內容?
老師請問買的社保在那個公司是不是就要在那個公司發(fā)工資?
建筑企業(yè)分包的分錄怎么做
已知實發(fā)工資8000,怎么推算應發(fā)工資(同時個稅要計算準確),懂得老師回答謝謝
你好老師,我公司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年收入35000,要交多少的企業(yè)所得稅?現在企業(yè)所得稅是百分幾呢?
去年所得稅享受一次性加速折舊,今年做去年年報的時候,應該如何申報?是調減還是調增,調增數據填哪里?
老師,我們是農業(yè)公司,供貨方給我們開具發(fā)票,為什么稅率有的是9%,有的是1%,有的是13%,這是由什么決定的
新的個稅法條款是怎樣的?
以后遞延收益補償期間費用不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
可以這么理解 ,遞延收益是負債類科目,它結轉后對應的資產或者費用不能在稅前抵扣。那么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就是0。
明白了 謝謝老師 還有一個這道題的B選項 我覺得計稅基礎應該是0啊 實際支付時就可以扣除啊
題目中有告訴你,稅法規(guī)定當期可以扣除200,那么這個那個300萬未來期間就不可以扣除了。 實際工作上,我們的工資是當月計提,次月發(fā)放的。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只認可實際發(fā)放的金額。尚未發(fā)放的計提數不可以稅前扣除。
如果題目中沒有告訴你稅法規(guī)定當期可以扣除的金額。并且300萬在后面實際上也支付了。那么計稅基礎=0
好的謝謝老師
不客氣,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