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案存在風險。在法律合規(guī)方面,可能違背殘保金政策和存在勞動關系認定模糊的問題。運營管理上,無法監(jiān)控殘疾人工作情況,且存在信息不對稱風險。財務方面,有資金安全風險,比如第三方機構財務出現問題會導致資金損失等情況
老師,我有這么一個問題:我們公司承接了一個鋼結構安裝的工程,然后我們分包了出去,承包單位是一個勞務派遣公司,9月25日發(fā)包單位付款,付了80萬,拿錢的前提是:1.我們公司與所有務工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 發(fā)包單位給的樣本)2.所有勞務人員的工資表,銀行卡 3.發(fā)票 我們付給勞務公司哪能有80萬,為了拿回這80萬我們到處找人,做工資表,簽合同。錢是拿回來了,可我們的帳怎么處理呢。我想了三個方案:方案1.把這些勞務人員全當成勞務公司的人,然后讓他們出個代付款證明,付款證明就是工資表和發(fā)包單位付工資流水。 方案2.讓勞務人員開發(fā)票。老師我的問題是:1.哪個方案處理從有利于企業(yè)應對稅務等部門檢查有利,還是兩個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議。2.勞務派遣合同上是不是應該注明怎么結算,這樣的合同結算是定好每個人多少錢,還是規(guī)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錢?
老師們,我在一家家族企業(yè)工作,2020年7月入職的,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屬于工程檢測服務行業(yè),我這半年時間里已經把這公司內部存在的問題都提出來并寫出了財務管理制度,但問題是這個公司現在租的是個人住宅樓,所以財務部與結算部合在一個房間也是為了對賬方便,可財務總監(jiān)是老板的親侄子,卻是一個非會計專業(yè)的人,而且他不止監(jiān)管財務部結算部,還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負責與掛靠我公司的那30幾個人的結算,這么多年公司已經換了3任會計了,問題就是出在這所謂的財務總監(jiān)上了,他的做法讓各方面的賬很亂,內部人員預支出去的錢無人及時要票,累計現在近600多萬的預支款,好多都聯系不上,既要不來錢也要不了發(fā)票,于是他就找外掛人員或者自己內部比較信任又沒有買社保和交個稅的人大量地去稅務局代開發(fā)票,公司承擔稅金,讓后把錢轉給這些人再讓他們轉到出納那邊就是所謂的內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您單位在社保繳費登記后未做社保增員(參保繳費)登記,請盡快完成整改。辦理指引如下:一、如果有人員參保請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請通過【社保費管理】-【社保費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員登記】進行參保;二、符合免繳費登記登記條件的(全員超齡或在其他地方參保),請通過【社保費管理】-【社保文書事項管理】-【社保業(yè)務事項申請】-【單位免參保資格管理】辦理免繳費登記。 老師我們5月注冊的公司 小規(guī)模納稅人 目前也沒員工只有法人自己 這個社保沒有人買 不管它可以嗎
老師好 有第三方機構專門做殘保金方案的,我們公司把錢轉給他們,他們派遣殘疾人到固定的園區(qū)工作,我們把工資 繳納社保的費用給第三方機構,他們代辦理,這種方案存在風險嗎,殘疾人不在單位上班 去他們找的指定的園區(qū)上班
老師早上好,我們用派遣方式雇傭的殘疾人 在基地工作。給派遣機構的服務費和殘疾人的工資社保公積金,一次性給派遣機構轉過去,這些錢 我怎么記賬,分錄怎么寫,殘疾人不在單位上班,是去第三方機構管理的殘聯基地里面工作
老師,我想接一個建筑安裝公司的賬目,交接的時候,我一看,賬目太混亂,從2023年九月份才用365財稅軟件做賬,而且,科目混亂,加油費 還入庫存呢,而且說,2023年以前的賬目,手工賬什么的根本沒有,老板還讓查查,看他這些年,錯在哪里了,我該怎樣弄這些賬目呢?麻煩您指導我一下,我想重新建一個賬套,好像還怕365財稅云和以前的稅務取數鏈接不上,感謝您,指導我一下,謝謝老師了!
2月1號不是應該算0.5天,為啥直接乘以11個月?
老師,小規(guī)模納稅人,公司人員的工資都記入管理費用了,導致管理費用偏高,現在已經做完匯算了,應該怎么處理啊
老師,我不小心把二十二期全盤真操賬刪了,怎么弄
A公司的股東之一是合伙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稅務罰款費用能否放在A公司報銷,怎么寫分錄
老師 如果我 4月開了一張電子發(fā)票。(沖紅了無票收入)、(因為開錯主體)5月10稅務申請又沖紅掉了。5月20重新開了 同一筆、 但日期不一樣、 一正一負沖紅主營業(yè)務收入的話 、是以最后開的日期記賬 還是以 開沖紅票的日期 為準
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是什么意思
老師好!請問一下售價100元,收客戶10%稅點,變成含稅價110元,開票金額110元,確認當月收入的時候怎么做會計分錄合理呢?
垮年了,庫存虛高,金額有點大,三四百萬,年產值在兩千萬左右,怎么操作
老師,我們是一家建筑公司,由于之前換會計頻繁,有這數電發(fā)票當年未入賬,跨年了才發(fā)現,這發(fā)票怎么入賬呢
或者是我們直接給殘疾人發(fā)工資 繳納社保,殘疾人去指定的園區(qū)工作,不來我們公司工作
同學你好 這個是有風險的
老師您講講,是法律規(guī)定要求殘疾人來單位工作嗎
你可以不找殘疾人員工的 按要求交殘保金既可以 這個不是必須非得找殘疾員工
從勞動法律法規(guī)角度來看,這種模式可能涉嫌虛假用工。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真實的勞動關系,包括勞動者實際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服務等。 比如,如果出現勞動糾紛,殘疾人主張其與本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實際上其工作地點和工作安排都與本單位沒有實質聯系,本單位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
嗯是 正好有個機構有這個方案 看看有沒有必要做這個 節(jié)稅
我建議該交就交,別做這個籌劃
好的謝謝有的企業(yè)做了 這也是埋個雷吧
同學你好 是的 這個是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