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這兩種方法都可以的。
老師,下面這個例子的應納稅所得額100是怎么算的 納稅人張某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戶A和個體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50萬元,那么張某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yōu)惠政策,老師,那我個體戶如果是凈利潤在200萬的話,那我繳納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只要31萬左右?
老師你好,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萬元。現行個稅優(yōu)惠政策里,200萬以內減半征收個稅。 計算經營所得稅額:240*35%-65500-(200*35%-65500)/2 還是說把240萬拆分成200和40分別計算?。?/p>
老師,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200萬以內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那么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怎么計算呢?納稅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戶 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0000 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 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 6000 元,吳某該減免稅額=[(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 元。那么,剩下的40萬元按照30%還是35%的稅率計算呢?實際應納稅額是多少呢?
老師請問下現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yōu)惠政策。這個個體戶疊加是還有其他什么優(yōu)惠嗎,另外核定征收的是不是開票200萬后,就沒有減半的優(yōu)惠了
如果拆分開計算,40萬部分稅率是采用30%還是35%呢?
你好,還是按照35%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