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進項稅可以計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中,再進行用途確認時轉入進項稅額即可
甲公司一般納稅人2020年12月1日與客戶簽訂了一項工期為2年的建筑施合同。合同總金額300000元,預計合同總成本為200000元。有關資料如下:(1)2020年12月2日耗用原材料取得含稅專用發(fā)票成本63000元,2020年12月31日支付人工費32000元取得普通發(fā)票。都以銀行存款支付),經專業(yè)測量師確定的完工程度為45%。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到客戶支付的工程款120000元,開具發(fā)票銷項發(fā)票120000元。(2)2021年4月30日,實際發(fā)生材料成本含稅金額79030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經專業(yè)測量師確定的完工程度為80%。(3)2021年7月30日實際發(fā)生人工成本31200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2021年7月30日完工時一次性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180000元,開具銷項發(fā)票180000元。(聯(lián)合實際進項賬務處理)要求:(1)分別計算2020年和2021年度確認的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并編制會計分錄并(2)計算2021年7月應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假設本公司只有一個業(yè)務無其他進項和銷項)
甲公司一般納稅人2020年12月1日與客戶簽訂了一項工期為2年的建筑施合同。合同總金額300000元,預計合同總成本為200000元。有關資料如下:(1)2020年12月2日耗用原材料取得含稅專用發(fā)票成本63000元,2020年12月31日支付人工費32000元取得普通發(fā)票。都以銀行存款支付),經專業(yè)測量師確定的完工程度為45%。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到客戶支付的工程款120000元,開具發(fā)票銷項發(fā)票120000元。(2)2021年4月30日,實際發(fā)生材料成本含稅金額79030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經專業(yè)測量師確定的完工程度為80%。(3)2021年7月30日實際發(fā)生人工成本31200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2021年7月30日完工時一次性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180000元,開具銷項發(fā)票180000元。(聯(lián)合實際進項賬務處理)要求:(1)分別計算2020年和2021年度確認的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并編制會計分錄并(2)計算2021年7月應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假設本公司只有一個業(yè)務無其他進項和銷項)
甲公司是一家制造業(yè)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2021年“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年初借方余額合計數(shù)為10萬元,2021年發(fā)生相關經濟業(yè)務如下:(1)9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稅額2.6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商品實際成本15萬元。(2)9月15日,收到乙公司寄來的面值為22.6萬元期限為2個月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用于抵付9月1日貨款。(3)11月15日,票據到期,承兌銀行按票面金額支付票款。(4)12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原材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5萬元,增值稅稅額0.65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原材料實際成本為3元。(5)12月初“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為0.2萬元。12月31日,經測試確定“壞賬準備”科目應保持的貸方余額為0.5萬元。要求:根據資料完成業(yè)務1-5的相關會計分錄。
甲公司是一家制造業(yè)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2021年“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年初借方余額合計數(shù)為10萬元,2021年發(fā)生相關經濟業(yè)務如下:(1)9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稅額2.6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商品實際成本15萬元。(2)9月15日,收到乙公司寄來的面值為22.6萬元期限為2個月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用于抵付9月1日貨款。(3)11月15日,票據到期,承兌銀行按票面金額支付票款。(4)12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原材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5萬元,增值稅稅額0.65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原材料實際成本為3萬元。(5)12月初“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為0.2萬元。12月31日,經測試確定“壞賬準備”科目應保持的貸方余額為0.5萬元。要求:根據資料完成業(yè)務1-5的相關會計分錄。提交
甲公司是一家制造業(yè)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2021年“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年初借方余額合計數(shù)為10萬元,2021年發(fā)生相關經濟業(yè)務如下:(1)9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稅額2.6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商品實際成本15萬元。(2)9月15日,收到乙公司寄來的面值為22.6萬元期限為2個月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用于抵付9月1日貨款。(3)11月15日,票據到期,承兌銀行按票面金額支付票款。(4)12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原材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5萬元,增值稅稅額0.65萬元,款項尚未收到,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該批原材料實際成本為3萬元。(5)12月初“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為0.2萬元。12月31日,經測試確定“壞賬準備”科目應保持的貸方余額為0.5萬元。要求:根據資料完成業(yè)務1-5的相關會計分錄。提交
老師 想問下學堂的15分鐘電話答疑 都能答疑哪些方面的問題
明細賬每個一級科目最下面都要有本月合計和本年累計嗎?
老師,去年的返現(xiàn),今年才開負數(shù)發(fā)票,沖成本是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還是直接沖當期成本?
老師您好,國網電力公司給公司開具的電費,其中食堂使用一部分,另外外購的洗潔精、紙抽等用于員工使用,屬于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請問在企業(yè)所得稅上是否屬于視同銷售呢
個體戶(小規(guī)模納稅人)繳納稅款是公賬直接協(xié)議扣款好還是自行繳費好?具體如何做?
一般納稅人可以開普票嗎
我用老板的賬號登錄進去,交的發(fā)票假如不真實我會不會受連累
老師,2023年的一筆收款,是打對公戶的,但會計做賬做的現(xiàn)金,現(xiàn)在怎么調賬,直接調銀行和現(xiàn)金就行嗎?還需要把那邊賬沖了重做嗎?
上半年社保、公積金計提多了,要在9月紅沖,會計分錄怎么做?
老師 這個題怎么算 麻煩解答下
因為實際付款與開票金額相差100元,所以在12月成本和待認證金額按8050元票面金額還是實付金額計提入賬呢?
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即可,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這樣做外收入了進項稅額的差異不單獨做轉出處理稅務處理上可以嗎?
可以的。相當于債務的豁免與進項稅無關
好的,謝謝老師的解答,這樣處理更簡單
客氣了!您的好評是對我最大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