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你贈送出去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 庫存商品是成本價格 市場價格是市場公允價值 如果沒有,成本價格*1.1 按這個
企業(yè)對外贈送外購商品,按視同銷售處理,銷售額按同期同類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請問此規(guī)定的市場銷售價格怎么確定?公司的采購價格也是按市場銷售價格買的,以此為市場銷售價格?再有公司采購商品如再次出售,也有市場銷售價格,到底以哪個價格為準
我公司是商貿公司,銷售咖啡,商場銷售一盒贈送一條(贈送的日期保質期會較短),比如一盒銷價為30元,請問贈品可以作為銷售費用同時,贈品價格怎樣定才合理,謝謝
甲商場為擴大銷售準備贈送一次促銷活動有以下三種方案可以選擇:1讓利(折扣)20%銷售商品即甲商場將1000元的商品800元價格銷售且將合作并贈送禮物在同一張發(fā)票的金額欄分別注明;(2)銷售贈送商品即甲商場在800元商品的同時再贈送200元的商品(并且將贈送的200元)的商品單獨開具發(fā)票);(3)返還20%的現金即甲商場在銷售1000元商品的同時向顧客贈送200元的現金。以銷售100元的為基數,該參與的商品的進貨成本為600元進貨成本占價格的60%以上價格價格不含價格有機農業(yè)13%,進購商品每一個銷售費用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商場銷售1000元商品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征收的工資和其他費用60
甲商場為擴大銷售,準備在本年10月開展一次促銷活動,有以下三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讓利(折扣)20%銷售商品,即甲商場將價格為1000元的商品以800元的價格銷售,且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這相當于折扣銷售,折扣為20%。方案二:贈送商品,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800元商品的同時,另外再贈送200元的商品(將贈送的200元的商品單獨開具發(fā)票,則不僅原價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后的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而且贈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后的價格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方案三:返還20%的現金,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1000元商品的同時,向顧客贈送200元現金。以銷售1000元的商品為基數,參與該活動的商品購進成本為600元(即購進成本占售價的60%)。以上價格均為含增值稅價格。假設甲商場銷售商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購進商品均取得了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經測算,甲商場每銷售1000元(含增值稅)商品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為60元(不含增值稅)。假設甲商場促銷活動的顧客均為其
甲商場為擴大銷售,準備在本年10月開展一次促銷活動,有以下三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讓利(折扣)20%銷售商品,即甲商場將價格為1000元的商品以800元的價格銷售,且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這相當于折扣銷售,折扣為20%。方案二:贈送商品,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800元商品的同時,另外再贈送200元的商品(將贈送的200元的商品單獨開具發(fā)票,則不僅原價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后的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而且贈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后的價格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方案三:返還20%的現金,即甲商場在銷售價格為1000元商品的同時,向顧客贈送200元現金。以銷售1000元的商品為基數,參與該活動的商品購進成本為600元(即購進成本占售價的60%)。以上價格均為含增值稅價格。假設甲商場銷售商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購進商品均取得了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經測算,甲商場每銷售1000元(含增值稅)商品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為60元(不含增值稅)。假設甲商場促銷活動的顧客均為其他個人即自然人。
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為什么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要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什么),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是什么),這段話搞不懂
老師你好!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發(fā)現有四家公司對我發(fā)放工資,我就在一家認值其余3家我都不知道怎么辦
公司想變更公司章程,怎么變更,需要什么資料呀?
老師,每個月的費用類發(fā)票做賬的時候是全部計入待認證進項還是要一個個查是否抵扣計入進項稅額或者待認證進項稅額?
請問老師工資銀行代開和自己專有什么不同是不是收費不一樣啊
老師,股東成立和個體戶工作室,給公司開咨詢服務發(fā)票來分流利潤,這個有可操作性嗎?會有什么稅風險呢?
子公司注銷需要填寫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嗎
24年3季度利潤表有錯誤,需要更正,都需要更正那些表
商品入庫金額比支付金額少了2分,這2分做什么科目?
申報的瀏覽器跳出來這個什么意思呢?
就是說計稅價格不能是采購成本價,最低要保證10%利潤率?
你好 是的 是這么理解的
如企業(yè)外購商品用于廣告宣傳用的話,計稅價格如何確定?
借銷售費用貸銀行存款 就可以 安購買的價格
其實不管是用于廣宣還是無償贈送,在稅法是都是被認定是視同銷售,怎么計稅價格還不一樣標準?(同樣是外購商品)
你說的是所得稅的吧
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都是按視同銷售處理,那么把外購商品用于廣宣和無償贈送時,所得稅和增值稅是不是都應按商品的公允價值計稅?如是近期采購商品發(fā)生視同銷售時,此時的公允價值是不是接近商品采購價格?
不是 增值稅廣告宣傳不需要視同銷售 贈送的需要 都是安成本價格的 所得稅的安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