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掛其他應付款,不計提他的工資和社保

公司外地員工10月底離職,代繳機構已經(jīng)幫員工把11月份的社保繳好了,11月份公司承擔部分已經(jīng)計提了,也已經(jīng)做了11月份社保繳納的賬務處理了,個人部分沖了其他應收款,現(xiàn)在11月份的單位和個人部分社保要從10月份薪資里面扣的話,怎么入賬?
老師,我們收到了員工的社保退費,2020年10—12月,2021年1—8月,但不是100%退的,像這種的話可以這樣處理嗎?1)把個人承擔的部分做到管理費用,收到的退社保部分全部沖管理費用?2)按照社保給的業(yè)務處理單,單位承擔的沖管理費用,個人承擔的沖其他應付款,沒退的剩余部分怎么處理?
你好老師,我們單位社保是單位全額繳納,就是說,應該扣的個人部分,也是單位繳納,這樣社保的會計分錄是:計提借:管理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繳納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 我的問題來了,就是其他應付在借方這是不是個人部分在賬上掛著呢?還有員工的實發(fā)工資是5000個人不算,按六千的基數(shù)繳納社保,個人扣款部分應該是666元,這樣會繳納個稅嗎?
有個員工4月底最后一天入職的,我們公司是5月份開始給他交社保,5月份時他說想補交4月社保,他自己全額承擔而且還有1%滯納金;我申報5月份工資個稅時,養(yǎng)老醫(yī)療扣除要給他把4月全額社保費和5月個人負擔部分還有滯納金稅前扣除嗎,還是稅前扣除2月個人部分呢
我司現(xiàn)在1月對24年7-12月養(yǎng)老保險基數(shù)調(diào)整補繳,單位補繳1802.34,個人補繳930.24,實際都在今天補繳完成 24年7-12月原來的工資和社保全部都按原來的正常計提,且7-11月的工資已經(jīng)發(fā)放,12月的工資是本月底發(fā)放。 1月補繳7-12月社保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1802.34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承擔)930.24 貸:銀行存款2732.58 補計提7-12月社保的分錄,這個計提是計提在12月 借:管理費用(單位承擔)1802.34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930.24,實際補繳社保借方: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承擔)930.24 這個分錄,要怎么處理呢? 是要直接在12月的應付工資里面扣掉員工這930.24元嗎?,申報12月的個稅,也要減掉930.24這一個人所承擔的養(yǎng)老費用嗎
老師臨時工不足500元,可以用小額零星收據(jù)入賬嗎
國家電網(wǎng)電費怎么能合法扣除啊老師 ,怎么辦呀?沒有辦法取得發(fā)票。 老師一筆銀行流水包含這么多業(yè)務,怎么記賬啊?是老板原來先墊付的然后堆好多天公戶報銷這種的 基本上光這種支付憑證
請問已經(jīng)付款的憑證還需要老板補簽字嗎
老師物業(yè)公司巡更系統(tǒng)怎么入賬,5000元是直接費用化嗎
老師 出口服務免增值稅的主要是指哪些服務呢
老師你好,每個月以公司的名義給韓紅基金會捐款一千元,這個一千元能在稅前扣除嗎
資產(chǎn)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高,可以通過多申報工資和獎金的方式減少嗎?
老師請問我了,房屋折舊沒計殘值,有稅務風險嗎?
老師,我們公司想從對公賬戶弄出點錢來,我可以這樣操作嗎,公積金我按8000的12%給員工上,一個月960,實際公司給員工的公積金福利是8000的8%,一個月640,每個月我讓員工給公司轉回來320,這樣做有問題嗎,合法嗎
老師,業(yè)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fā)生的60%和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來交,該如何進行稅務籌劃才能充分利用這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