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 )規(guī)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 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甲卷煙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4年3月從煙農手中購進煙葉,支付買價100萬元,并且按照規(guī)定支付了10%的價外補貼,同時按照收購金額的20%繳納了煙葉稅。將其運往乙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加工成煙絲,支付不含稅運費7.44萬元,取得貨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向乙企業(yè)支付加工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加工費12萬元、增值稅1.56萬元。已知煙絲消費稅稅率為30%,乙企業(yè)應代收代繳消費稅( )萬元。
老師好,固定資產發(fā)票開了半臺,只按發(fā)票折舊了,折舊第一年取得了另一半發(fā)票,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可以補提前幾個月的另一半折舊額嗎?
老師,季報企業(yè)所得稅時,工資是不是直接按應付職工薪酬的累計數填寫?
老師,應付職工薪酬的填寫包括公司和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嗎?
2023年對公支付一筆款,供應商一直沒開發(fā)票回來,對公的必須要開發(fā)票回來嗎?
企業(yè)的股東不是法人可以借錢給公司然后還款嗎?金額比較大的
老師,請問這這一列我要怎么快速把選裝的這些名稱分別放在不同的列里面,比如測踏放一列,皮座椅放一列,大屏導航放一列?怎么把這些字提出來放在單元格里面?
投資出去的錢,影響未分配利潤嗎
老師,發(fā)票上備注匯率7.1034、1478美元、人民幣10498.83元,匯率7.1052、64124.8美元、人民幣455619.53元,確認的收入為10498.83+455619.53,收到美元時當日匯率匯算的人民幣是3551.19+6988.28+456818.66元,確認收入額與收款匯算人民幣之間的差額1239.77元匯兌損益?
未開票收入 怎么做會計科目
附注列式的時候,計稅依據可以寫按稅法相關規(guī)定嗎
你好同學,可以的,這就是根據稅法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