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內部交易調整是調整被投資方凈利潤,調整后的凈利潤乘以持股比例才是投資收益
老師,請問一下長投內部順流交易,2019年1月1日,甲取得乙的股份30%,對乙實施重大影響,乙取得當年凈利潤800萬,甲向乙出售賬面價值60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確認投資收益是為啥是要調減乙的利潤,站在乙的角度,我按照公允價值折舊是多折舊了,那我實現的當年利潤不就是減少了,那作為甲投資方認為如果按照賬面折舊應該是凈利潤要調增才對吧?
老師,第二個問里不應該是乙企業(yè)投資和利潤收益繳納稅款+間接負擔丙企業(yè)稅款,再乘以向甲分配利潤,除以稅后利潤嗎?答案里為什么沒有間接負擔稅款呢?還有甲企業(yè)取得來自乙企業(yè)投資收益抵免限額的計算,答案我也沒看懂
某公司準備購入一臺設備以擴充生產能力,現有甲、乙兩個方案可以選擇。甲方案需要投資50000元,使用壽命5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5年后設備無殘值,5年幣每年銷售取下為20000元,付現成本6000元;乙方案需要投資60000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也是5年,5年后設備殘值5000元,每年銷售收入25000元,付現成本第一年6000元,以后每年增加1000元,另外,乙方案需要墊付營運資金10000元。假設企業(yè)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0%,平均資本成本為10%。這里求兩個方案的現金流量,答案里的所得稅稅率用的25%,為什么呢?,不應該是用題目中的30%計算嗎
老師,我就是想問一下哈,處置了2/3以后還剩1/3,這部分是感恩權益法核算了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24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按比例算就行了是吧? 如果是沒跨年的話,就是貸營業(yè)外收入2400對吧? 實現的凈利潤為什么還得1000減掉400?用600乘以個20%算份額 老師,兩個問題幫忙看一下,謝謝
297題,A公司2020年實現凈利潤600萬,甲公司占a公司40%的股權,需要用600萬減去一些,然后再乘以40%作為投資收益,這一點我是明白的。 問題是這一些我不明白 比如, 不明白1:答案中600萬減去A公司將y商品賣給甲公司所占比例的30%(4.8萬) 不明白2:300萬-200萬=100萬,600萬為什么要減掉這100萬? 不明白3:甲公司將Y商品賣掉40%的利潤,為什么要加上?
老板私車公用月租金1000元,已經并入工資申報個稅,不開發(fā)票可以嗎?
請問下,這種情況是啥意思?怎么處理?
請問,個體戶定期定額戶,增值稅怎么計算?個稅怎么計算?
勞務人員比較多的話可以用含稅金額申報個稅嗎?這樣就會多扣個稅可以嗎
一季度申報的70萬收入,二季度紅沖了發(fā)票,導致二季度收入為負數,之前繳納的增值稅和附加稅退換嗎
老師 我是一家飲料經營公司 一般納稅人,請問客戶用瓶蓋兌換商品,先由公司墊付商品,然后廠家再給公司兌換 會計分錄怎么做啊
老師,還問下,如果開進來一張普通飛機票的發(fā)票,上面的稅率是寫的6%,我是不是還是可以按價稅合計金額的9%算進項稅?
我月底計提工資時, 借方:銷售費用 貸方: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 次月,發(fā)工資時 借方:應發(fā)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 貸方:銀行存款—(實發(fā)數) 貸方: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方,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 借方: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方:銀行存款 我這樣做是對的嗎,計提的時候不用體現計提個人所得稅吧
老師你好,4月份發(fā)工資給工人了,但沒有申報個稅,7月還可以申報嗎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日期2025.3-2025.12.31發(fā)票未開、租金未收、應該在什么時候確認收入?
老師,針對這題,您看下圖片案,例題16.里面(1000-600)是甲賣出去的收益呀?為什么要乘以30%呢,1000-600不是甲的投資收益嗎?另外折舊后的為啥也乘以30%呢
(1000-600)/10*6/12這不是,乙方購進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嗎?為什么要乘30%,不是計算甲的收益嗎
同學,這個是長投的內部交易對被投資方凈利潤的調整,順流交易逆流交易都是這樣調整的,不管是哪一方出售給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