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這是政策的規(guī)定,可以上網搜搜政策原文。
老師,你好,我對新租賃準則對于售后回租的處理規(guī)定存在一些疑問 ,新租賃準則規(guī)定,對于售后回租交易,承租人應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guī)定,評估確定售后回租交易中的資產轉讓是否屬于銷售。然后根據(jù)新收入準則的規(guī)定,企業(yè)應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即客戶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的時候確認銷售。那么,由于售后回租的承租方轉讓資產那天到租賃期結束時,資產使用權仍然在承租方,資產購買方(出租方)在該段時間并不能主導資產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那按照前面的規(guī)定豈不是所有售后回租業(yè)務在資產轉讓當天都不符合銷售了?承租方都要將收到的現(xiàn)金確認為金融負債?
上次錄入一個房產,房租面積2000平米,然后租金總收入12萬,合同約定租期起2021.2.28,合同約定租賃期止2022.3.1日,但是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起2021.3.1日,止為2021.3.31日,怎么申報二季度房產稅? 你好,是2000平米全部對外出租了嗎? 是的啊老師 你好,二季度房產稅,計稅依據(jù)是12萬/12*3,稅率是12%,房產稅納稅金額=12萬/12*3*12% 這樣,新增從租信息,租金収入寫3萬,合同租賃期2021.4.1一2021.6.30日,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2021.4.1一2021.4.30日,? 你好,稅款所屬期是2021.4.1一2021.6.30日,而不是2021.4.1一2021.4.30日 當時從租信息租金所屬租賃期起寫2021.2.28一2022.3.1日全年的那么二季會自動帶出數(shù)據(jù)出來啊。?
你好老師,對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的為什么不征契稅啊
根據(jù)《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 43號)的規(guī)定,第四款、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為什么個人轉讓、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呢?因為不太好理解這款規(guī)定,還請老師針對這款規(guī)定分別舉例說明一下,感謝老師辛苦解答~
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5萬元(2021年4月1日后改為15萬元,2023年又改回為10萬),免征增值稅。 然后在個人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減按1.5%征收增值稅 按道理來說出租房屋也屬于出租不動產 所以請問老師這個能解釋一下其他個人是什么情況
這個改變信用政策增加的應收賬款機會成本為什么不用新的減去舊的就是應收賬款機會成本??
是的,刷過的題,返回就找不到了
是的,刷過的題,返回就找不到了。
增加的應收賬款機會成本,是增加的的金額還是增加后的金額去算機會成本?
前任管理審計合伙人是在審計中哪幾個角色? 關鍵審計合伙人在審計中包含哪幾個角色?
順便問一下,本期認證相符且抵扣和前期認證相符且抵扣是手工填的還是系統(tǒng)自動帶出來 ,如果是手工填的,這個咋計算的,有公式嗎?可以寫出來一下嗎?最后我想問一下附表五附加稅是系統(tǒng)自動帶出來的嗎?如果是系統(tǒng)自動帶出來的,那是填好哪個表系統(tǒng)才會自動帶出這個數(shù)據(jù)。還有生產型企業(yè),那個增值稅減免稅申報表不管是月申報還是季申報還需要填此表嗎?
合作關系的怎么交稅?
用非財政結余資金委托別人開發(fā)系統(tǒng),產生的初設費,可行性研究,監(jiān)理費應該怎么做賬,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分別怎么做賬
出口退稅匯總表中業(yè)務申報發(fā)生異常:企業(yè)申報數(shù)據(jù)存在匯總表不得免征抵扣稅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差額”請問出口退稅表在哪里填寫這個不得免征抵扣稅額
本月暫估一筆原材料1000,領用了1000,次月收到部分發(fā)票600,應該如何做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