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的,這樣不符合權責發(fā)生制
老師,是這樣的,我們公司和勞務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合同,服務期限從2019年7月份到今年的6月份,然后七月份他們就給我們開了一年總金額的發(fā)票9萬,我們也付款了,這個90萬我們可以一次性入成本費用嗎?
老師好,2020年四月份簽訂保潔合同,八月份對方開票過來支付保潔費4000元,但是備注欄里有一句話是“本次代開發(fā)票業(yè)務發(fā)生時間在2020年1月1日以前” 這是為何?
老師,我公司九月份新入職人員需要雇一年,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從今年九月簽到今年年底十二月,明年再簽幾個月嗎?還是可以跨年直接簽一年的勞動合同呢?
老師,公司簽了一份物業(yè)保潔合同日期是從今年9月份到明年8月份,這筆保潔費可以一次性入到今年嗎?
還有老師在嗎?我想問一下,如果公司今年10月份簽了一個6年期的合同,就是今年10月到明年的3月,那我能把對方一次性打給我的收入,我一次性開的發(fā)票分攤到每個月跨年入收入嗎?
應該怎樣做會計處理
你好!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然后每個月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