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qū)別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諾成合同以合意為成立要件,實踐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義務為成立要件。 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2、兩者成立與生效的時間是不同的 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達成合意)時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在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后,還必須在當事人交付標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確定,通常應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據傳統(tǒng)民法,買賣租賃、雇傭承攬、委托等屬于諾成合同。而使用借賃、保管、運送等屬于實踐合同,質權設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屬于實踐合同。然而此種分類并非絕對不變。例如,運輸合同并非都是實踐合同,也有一些為諾成合同。 3、責任不同 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系當事人的給付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不是當事人的給付義務,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它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除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果。實踐合同則必須有法律特別規(guī)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區(qū)別并不在于一方是否應交付標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時間不同。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達成合意時起合同成立;實踐合同則在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后,還必須由當事人交付標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老師 經濟法中 按是否交付標的物 分為諾誠合同和實踐合同 這兩個合同有點區(qū)分不了?望老師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有關經濟法定金罰則 這道題一直想不通 :陳某向王某購買貨物,價款10萬元,合同簽訂后,陳某向王某支付了2萬元作為定金,交貨期屆滿后,因為第三方供貨延遲,致使王某只向陳某支付了一半的貨物,陳某因此主張適用定金罰則,要求王某承擔指定責任,王某不同意。下列關于適用于定金罰則的表述,符合擔保法律制度的是:選(D):適用定金罰則,因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占約定內容的比例,承擔2萬元)。例題答案是 2萬,我覺得應該是3萬,即: 退回原來的2萬+未旅行合同部分/合同約定部分*合理單位內的定金=2萬+?*2萬=2萬+1萬=3萬,所以王某總共應該退還陳某3萬。為什么不是退3萬而是退2萬呢?請老師幫忙分析一下我哪里理解的不對?
請問下又沒有老師幫我解答下這兩個提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qū)別,這兩個都是關于工程的為什么不一樣,一個是承攬一個是工程;請幫忙區(qū)分下。
請問老師可以幫忙解答一下下面的兩個問題嗎,謝謝 1.試述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審計程序方面的主要區(qū)別。(麻煩詳細一點,在這個方面真的不太了解,謝謝) 2.某審計機關2019年8月在審計A單位的科研經費時,發(fā)現(xiàn)該單位2015年科研經費支出中的“勞務費”支出超標,不符合當時規(guī)定的標準。 審計評價時有兩種不同觀點: (1)應當嚴格按照當時規(guī)定對超標支出勞務費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2)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科研經費支出中勞務費標準已經大幅提高,應當結合當前規(guī)定標準,適當放寬對當時勞務費超標問題的處理。 請談談你對上述兩種意見的看法,并說明理由。
老師,您好,企業(yè)中經常簽署服務合同,比如市場推廣費用合同以及設備維保服務合同,但是并不是年初簽訂,可能是年度中某個月開始服務,一年服務期,會涉及服務期限跨年了,費用合同簽署的時候一次性支付并且收到發(fā)票了,這種情況可以把一年的費用全部計入付款年度嗎?還是說需要分攤到下一年呢?分攤的話有些合同并不是能準確計算每月金額的,怎么處理呢?這個是否分攤和服務合同金額大小有關嗎?而且這種合同很多,實踐中分攤的話對于財務人員工作也是十分困難,很難每一合同都記得分攤呢。
老師你這個答案復制得好多啊!
同學,你的提問是“老師 經濟法中 按是否交付標的物 分為諾誠合同和實踐合同 這兩個合同有點區(qū)分不了?” 我只是在按你的提問回答,如果你對答案有什么不理解的點請直接提出
這種復制我自己也可以去網上找到,我想大部分學員在這提問 都希望老師能用自己的大白話幫助學員解答。
同學,那你提問的時候直接說明要簡單的大白話就行了,我們這里提問的學員非常多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也有非常多學員是需要完整的理論表述的 諾誠合同:說好合同就成立,比如保證合同,說好了承諾了就行,不需要交付什么 實踐合同:說好了還得給了東西才行,比如保管合同,你得把東西給人家才能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