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做了匯算清繳嗎?做了匯算清繳可以彌補這個虧損,不需要交稅,如果沒有做的話,需要正常交稅。
老師好,我公司2019年成立,虧損30萬,2020年虧損了10萬,2021年1到3月第一季度盈利60萬,請問第一、我是想在2021年第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抵減2019年和2020年的虧損40萬,抵掉虧損后還有20萬上所得稅,這樣可以嗎?第二、如果可以我是要在2021年3月就完成2020年的匯算清繳嗎?具體怎么怎么操作?(2020年匯算清繳我還沒做)請老師回復,謝謝
老師,今年盈利,去年虧損,企業(yè)不用交稅,說的是匯算清繳不用交企業(yè)所得稅嗎?如果正常申報每季度預繳企業(yè)所得稅是根據本年利潤計算的吧?如果計算2022年第一季度企業(yè)所的稅就只看2022年1-3月利潤表本年累計數?這個利潤體現(xiàn)的只是2022年1-3月利潤?去年 的利潤已結轉到未分配利潤了?
尊敬的老師,您好!我公司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匯算清繳后,在2021年可允許彌補的虧損額是90萬,2020年之前沒有可彌補的虧損額了(包括2020年),在2022年前三個季度累計虧損額為150萬,但是在2022年第四個季度中就一個季度利潤額為盈利220萬,那么,2022年累計虧損額為220萬-150萬=70萬,請問老師,①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申報預繳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申報時,是本年度按盈利額70萬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然后,再在2023年5月之前申報2022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再抵扣2021年虧損額90萬,最后給退回90萬-70萬=20萬的多繳企業(yè)所得稅呢?②還是在2023年1月15日前申報企業(yè)所得稅季度申報時,直接就允許抵扣了2021年的虧損額90萬元了呢,這樣就不存在退稅情況了。申報第四個季度企業(yè)所得稅時按哪種情況核算?
請問老師,2022年第四季度的所得稅申報例如利潤是虧損-6萬,申報后發(fā)現(xiàn)有些未入賬成本,實際利潤是虧損5萬,到2023年5月匯算清繳時我按實際的虧損5萬申報可以嗎?就是四季度的財務報表和匯算清繳的財務報表不一致有沒有關系啊?
老師:我司2023年1月開票700萬,如果到3月底成本有500萬,但是2022年虧損200萬的話,那么1季度還交所得稅不?也就是說3月底的交稅與否跟2022年的虧損有關系嗎?
老師你好,企業(yè)匯算清繳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寫,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做賬
公司購買了房屋做辦公,還需要裝修,購買合同和裝修合同都有了,也支付了款項,但是沒有收到發(fā)票,可以先記賬在建工程嗎,到時候一起轉入固定資產
老師這題為什么減4,這公式里面沒有利息,這個老師說總杠桿系數=(EBIT?f)/(EBIT-I),這個公式算出來和解析答案不一致
老師,代扣個人的社保為什么計到其他應付款的借方
老師您好,資本公積可以直接用來投資別的公司嗎?
您好,老師,這道題為什么是減少300呢?該用什么思路做這一類題。
事情是:老師救急,幫幫我,腦袋轉不過來了 付款銀行回單是100元,對方退回十元,實際付了90元對吧? 然后我記賬時候把退回的十元看成了付款回單,所以貸方銀行我記了110 請問,我現(xiàn)在調賬,直接把貸銀行改成90后,請問借方還用加十元不?是不是得加?轉不過來了,反正貸方多記了20對不?如果借方不調整的話,我貸方應該減去20,而不是減去10對吧?
老師,代扣個人的社保為什么計到其他應付款的借方
老師您好,我兼職代賬了一個培訓機構,成立半年還未盈利,現(xiàn)在更換了2個股東,原來的2股東章程10萬由一個股東全部打進來做進實收資本,現(xiàn)在新的2個股東分別注資10多萬,我該如何做賬?還有什么需要考慮的?印花稅如何繳納?不盈利沒有分紅沒有個人所得稅
以前年度的成本高了,現(xiàn)在要調減下來,怎么做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