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年度收入沒有超過12萬 可以申報的時候選擇免于申報扣稅
我家單位工資都每個人每個月都不超過5000元,全年都在同一單位任職,上一納稅年度 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預扣預繳什么意思?
老師好,如果2020年在兩處有工資薪金收入,一處每月工資4000元,另一處每月工資5000元,兩處合并的工資總額是108000元,平時兩處每月都按規(guī)定申報了個稅,但因為都未達起征點,所以不用預繳個稅,除了固定費用5000/月可扣,沒有其他的扣除項。那根據匯算清繳的政策,收入不超12萬,都不用匯算清繳,對嗎?要不要補稅?
公司員工有兩家公司申報工資薪金所得每月4000多,年度收入不超過12萬,但兩家單位都未代扣代繳。現在申報了,稅款怎么扣?
老師,你好。對于個人所得稅請教一下。比如某人在A公司的每月工資是5000不到一點,在B公司的工資是7000不到,扣除專項扣除每月2000,每月兩家公司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年收入超過12萬了,到時候匯繳清算的時候,是不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將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 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上面的政策。我們有一家分公司一直在申報個稅,2021年之前有在分公司發(fā)工資,2022年沒有了,由總公司發(fā),但是這個員工是這家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分公司沒有發(fā),但是都有正常個稅申報,就是正常薪金為0,那這樣還符合上述政策嗎?
本來需要補繳的1000多也不需要再補繳了嗎
存在兩個單位給你發(fā)工資,一個單位給你發(fā)了5萬,另外一個單位給你發(fā)了6萬。這樣,在預扣預繳的時候,不會產生個稅。匯算的時候,又滿足了年收入不足12萬,不用補稅的政策,所以不用補稅。
好的 謝謝
不客氣哈,如果您這個問題已經解決,?希望對我的回復及時給予評價。祝你學習愉快,工作順利!謝謝!不清楚的還可以繼續(xù)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