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屬于現代服務,謝謝
老師,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是屬于生活服務業(yè)嗎?可以享受15個點加計扣除嗎?
老師請問物業(yè)管理公司 和勞務派遣公司 屬于生活服務業(yè)嗎?是否可以享受加計抵減15%嗎?
請問老師,我是快遞公司,我開票開的是“物流輔助服務-派送費”,屬于生活服務嗎,可以加計抵減15%嗎,謝謝老師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成本是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
答案是不是少了一個答案是不是少了一個
如果有個公司好幾年的帳套弄丟了找不回了怎么辦
你好,老師,老板想把個體戶改成一般納稅人,工商,稅務銀行分別怎么處理,還有個體戶收款碼就得改成對公的不能隨便收款了吧
老師,我剛提問的問題老師回答了,但我找不到哪里能看到?
老師,今天考試有個題是這樣的: 月初在產品成本150,本月發(fā)生完工產品成本500,本月完工產品成本600,問本月在產品成本?
客人已經微信支付結賬了后面發(fā)現酒水沒喝完就把酒水的現金退給了她我對賬的時候是該把退的錢加進去還是減出去
老師,利潤表里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都是負數,需要調增,所得稅年報怎么填?
老師您好建筑施工企業(yè)收到的款項如何確定為預收款還是工程進度款?
客人已經微信結完帳后面酒沒喝完有退了現金給她我要怎么入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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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guī)定: “1、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2、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2019年9月30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那勞務派遣如果選擇簡易計征是否就不能享受加計抵減15%是嗎
您好,是的,假如是簡易征收了,就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