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付職工薪酬借利潤分配,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職工薪酬明細表,實際金額和稅收金額都加上這個金額。

2018年的年終獎在2019年發(fā)放,于發(fā)放次月合并到工資薪金里一起申報,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時,想把年終獎單獨申報,完成退稅,可以嗎
個稅工資薪金現(xiàn)在是預繳,年終個人所得稅要做匯算清繳,那么年終一次性獎金現(xiàn)在也是預繳,到時候匯算這兩個都要加起來嗎?如果加起來是怎么算的?
2021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能不能稅前扣除2021年2月才支付的2020年度年終獎?2020年年末預繳的時候這部分沒計提的話,匯算清繳的時候還能扣嗎?
做2019年的匯算清繳,匯算清繳前,計提的工資沒有發(fā)放,要把這部分工資調出來不算2019的成本,匯算清繳過后2020年發(fā)放了2019年沒發(fā)的這部分工資,它的成本記在2020年里嗎?
2019年的年終獎當時漏算在2019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里,這次能加到2020年匯算清繳的工資薪金支出里嗎?
請問銷售藥品給某某學校醫(yī)務室,開的銷售單名稱是A學校醫(yī)務室,但是對方要求發(fā)票抬頭開A學校,這樣開發(fā)票合法嗎?會有稅務風險嗎?
開了兩張電子發(fā)票,一張能在電子稅務局看到,一張電子稅務局找不到,什么原因
老師,1、我們公司跟兼職主播簽訂直播銷售服務的合同,主播有自己的個體戶,會開票給公司,主播需要開個體戶的對公戶嗎?還是說我們公司直接把款打給主播的私人賬戶就可以
老師,上一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期間是2022年1月到2025年2月,是一個經(jīng)責審計,他們查出了很多問題,我們所的審計期間是2023年6月30日到2025年6月30日,這樣查賬期間是重合的,我們9月8日進場,我們只需要對上一任會計師事務所查出的問題進行調查,收集證據(jù),看是否整改,整改了這次就不算問題了,沒有整改讓他們寫情況說明,這樣是不是形成閉環(huán)好給被審計單位上級匯報?
生產(chǎn)設備已安裝完畢達到使用狀態(tài),但是未投入使用,請問折舊放到制造費用-折舊費?是否合理?怎么處理會比較好?
今年通過初級考試,今年需要繼續(xù)教育嗎
怎么看一個企業(yè)的暫估?之前分別是其他的兩個人做賬,不好問到,我希望可以通過自己看到
企業(yè)之間的借款可以抵扣嗎
老師,這個31200不應該是銷項嗎?這什么放在進項里面抵扣。
從股東哪轉讓股份,100萬折價78萬,花200萬抵原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