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只需要在一個地方算。在一個公司算。
請教一下員工在北京公司上社保 公積金 ,在廣州公司發(fā)工資 ,因為發(fā)放工資的員工都是北京人,北京嚴抓歸屬地問題,所以只能轉去北京公司扣社保公積金;請問廣州公司報個稅可以填扣除項社保公積金嗎?如果填報了扣除項申報會有什么風險嗎?
公司員工在北京公司和上海公司都有工資,都有申報工資薪金個稅,例如他工資12000,北京工資發(fā)8000,按照社?;鶖?000上,上海公司發(fā)4000不上社保,簽了兩個公司的勞務合同,報銷日常費用是發(fā)生在那個公司的業(yè)務就報銷那個公司的。 老師請問,工資薪金兩個公司都可以稅前扣除嗎? 報銷費用有什么影響嗎? 整個流程上有稅務風險嗎?
朋友有個新成立的公司,現在想給員工購買社保,但只想按最低基數來繳納,但工資發(fā)放及個稅申報時按實際發(fā)放金額來申報,這個就會存在社保申報基數與工資不一致,我個人認為這樣是會存在風險的對嘛?我的思路是,無論是工資還是社保的基數兩者都要一樣才對吧,我的想法對嘛。謝謝老師的回復!如果在個稅申報中填寫實際發(fā)放的工資來申報并繳納個稅,但填寫扣繳個人五險時按最低的基數個人承擔的金額來填寫,這樣系統可以通過嘛?同時會存在風險嘛
老師好!社保的繳費金額與每月的工資有沒有關系?如果工資發(fā)放比社保的繳費基數高,稅務局會不會監(jiān)測到然后要補交社保,或者有其他稅務風險,現在社保費都是在稅務局申報,工資的發(fā)放也是通過公司對公賬戶打給個人,稅務局也是可以監(jiān)測到的吧?
我有一個疑問我們北京總公司發(fā)給我們的工資是有扣個稅的,但是江蘇這邊的分公司個稅是零申報的,社保是在江蘇分公司交的,現在要申報社保基數,我可以都按最低基數申報嗎?如果這樣申報,稅務局可以看到我們的實發(fā)工資是多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