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屬于哪個會計科目
答:投資收益是損益類科目。 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后的凈收益。嚴格地講所謂投資收益是指以項目為邊界的貨幣收入等。它既包括項目的銷售收入又包括資產(chǎn)回收(即項目壽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資產(chǎn)和流動資金)的價值。
投資可分為實業(yè)投資和金融投資兩大類,人們平常所說的金融投資主要是指證券投資。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yè)所得稅。
因此,股息,屬于損益類科目,分別有以下幾種劃分:
1、企業(yè)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科目。
2、事業(yè)的利息收入計入其他收入。
3、發(fā)行債券等利息支出側通過“應計利息”科目核算。
4、金融類企業(yè)利息收入,計入“主營業(yè)務收入”會計科目。
何如核算股息
根據(jù)最新政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每次收入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 = 每次收入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是指以應納稅所得額和適用(規(guī)定)稅率計算的稅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2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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