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不是說增值稅申報表么,申報表最準確呀
您好老師,想問下生產企業(yè)的出口退稅,假如有內銷外銷, 內銷100萬(銷項13萬,進項6.5萬)外銷100萬(原料進項5.5萬),現在我想算產品的成本,要包含出口退稅額的。征退稅率都是13%,如果按照免抵退的計算方法,外銷的進項抵頂內銷銷項,13-6.5-5.5,有1萬的應納稅額,這樣沒算出來退稅額,我能不能理解成,退稅額就是5.5萬,產品成本就扣掉這個5.5萬就可以? 不知道這樣是否正確
舉例說明 舉例1:納稅人A是一家制造業(yè)企業(yè),成立于2018年9月,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按照《公告》規(guī)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為屬期內《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行“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第5行“按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第7行“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第8行“免稅銷售額”的“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合計數。,,,這是什么意思,看不太懂
老師,本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零售行業(yè),開13%的票,7月份開了一張6%的運輸服務類發(fā)票,報稅時發(fā)現電子稅務局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把用6%歸到了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里,而適用稅率留底進項抵扣不了簡易計稅稅額,現應怎么做才能把留底稅額抵簡易稅額呢?
1.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fā)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老師,其中第二條“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fā)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那這個進項稅額是能否算進去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呢?
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出口貨物增值稅的 征稅率為13%、退稅率為11%。上年4月份有關經營業(yè)務如下: (1)本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銷項稅額26萬元,貨款及稅金尚未收到。 (2)本月出口銷售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350萬元。 (3)外購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500萬元、增值稅額65萬元,材 料已驗收入庫,發(fā)票已在網上勾選。 (4)上月末留抵稅額為8萬元。 要求: (1)計算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出口貨物 “免抵退”稅額并確定當期應退稅額; (2)計算該企業(yè)當期免抵稅額、計算期末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
租賃業(yè)務中。為什么租入設備的運輸費、安裝費計入使用權資產。而租入辦公樓,對辦公樓的裝修費卻計入的是長期待待攤費用,這是為什么?
我們購買商品,收到貨有壞的給賣家退回去了,分錄要怎么做
老師,請問聘請聾啞人士,殘疾人,公司在國家那些政策上是可以申請的?。?/p>
老師好,請教您個問題呢?就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尾盤銷售,2024年12月預收了一部分錢,但因為有些問題沒解決,就暫時沒有備案,就沒有申報增值稅,今年7月開具發(fā)票繳納增值稅,合同都簽訂了,客戶還有60萬沒付,沒付的60萬領導要求收到錢才申報繳納增值稅,那我收入要全額結轉嗎?還是匹配已申報的增值稅呢?
第二題B選項第三題D選項為啥錯了?看解析沒看明白
老師,我想問一下,進出口企業(yè)不管是商貿型性質的公司還是生產性質的公司,不是是在退稅之前都需要做一下進貨明細和出口明細申報表的填寫提交,還是說只是商貿型性質的公司需要填寫提交,而生產型性質的公司就不需要,我想不可能不需要填寫。老師我想問一下是哪種情況?
請教個問題,非居民在2處取得工資,工資分別是1萬和3萬,兩個公司分別申報和合在一起申報檔位不一樣,匯算清繳非居民是累計收入不
會計憑證用多大規(guī)格,有規(guī)定和要求嗎?A4的什么情況下使用
每股收益分析法是什么謝謝老師答疑自己
中級財管中每股收益分析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