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對于資料(3)中的內部交易,雖然金額不大,但由于它是內部交易且未按照會計準則進行抵銷處理,因此很可能被視為重大。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該對這種內部交易進行適當?shù)牡咒N處理,以確保合并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丁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水力發(fā)電的企 業(yè),甲公司持有其100%股權。丁公司從 20×5年2月26日開始建設C發(fā)電廠。 為解決丁公司建設C發(fā)電廠資金的不足 甲公司決定使用銀行借款對丁公司增資。 20x7年10月11日,甲公司和丁公司簽訂增資合同,約定對丁公司增資50000萬 元。20×8年1月1日,甲公司從銀行借入 專門借款50000萬元,并將上述借入款項 作為出資款全部轉賬給丁公司。該借款期 限為2年,年利率為6%(與實際利率相 同),利息于每年末支付。 丁公司在20×8年1月1日收到甲公司上 述投資款當日,支付工程款30000萬元。 20×9年1月1日,丁公司又使用甲公司上 述投資款支付工程款20000萬元。丁公司 未使用的甲公司投資款在20×8年度產生 的理財產品收益為600萬元。 C發(fā)電廠于20×9年12月31日完工并達到 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請問下2018年合表中的扺銷分錄怎么做?
1)2020年8月5日,甲公司從二級市場購入丁公司發(fā)行在外的股票100萬股(占丁公司發(fā)行在外有老決權股份的1%),支付價款2200萬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萬元。根據丁公司股票的合同現(xiàn)金流量特征及管理丁公司股票的業(yè)務模式,甲公司持購入的丁公司股票作為以公允價值計最目其變動計入當期收益的金融務產核算。(2)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上達丁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為2700萬元(3)2021年5月6日,丁公司股東會批準利潤公配方家,向全體股東共計分配現(xiàn)金股利600萬元,2021年7月12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分配的股利6萬元(4)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上達丁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為2400萬元(5)2022年12月4日,甲公司將所持上述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取得款項2450萬元。(6)其他有關資料:甲公司對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甲公司按實際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不計提任忘亞余公積:不考店稅費及其他因素。要求:(1)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甲公司與購入、持有處置丁公司股權相關的全部會計記錄,(2)根據上述
(3)丁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水力發(fā)電的企業(yè),甲公司持有其100%股權。丁公司從20×5年2月26日開始建設C發(fā)電廠。為解決丁公司建設C發(fā)電廠資金的不足甲公司決定使用銀行借款對丁公司增資。20×7年10月11日,甲公司和丁公司簽訂增資合同,約定對丁公司增資50000萬元。20×8年1月1日,甲公司從銀行借入專門借款50000萬元并將上述借入款項作為出資款全部轉賬給丁公司。該借款期限為2年,年利率為6%(與實際利率相同),利息于每年末支付。丁公司在20×8年1月1日收到甲公司上述投資款當日,支付工程款30000萬元。20×9年1月1日,丁公司又使用甲公司上述投資款支付工程款20000萬元。丁公司未使用的甲公司投資款在20×8年度產生的理財產品收益為600萬元。C發(fā)電廠于20×9年12月31日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請問下2018年合表中的抵銷分錄怎么做?600收益丁公司不應該是貸財務費用600嗎,那為什么合并報表是借在建工程2400投資收益600貸財務費用3000,而不是借在建工程2400貸財務費用2400
(1)2019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與出租人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辦公樓租賃合同,每年的租賃付款額為50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無法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為5%。不可撤銷租賃期為3年,并且合同約定在第3年年末,甲公司有權選擇以每年50000元續(xù)租2年,也有權選擇以500000元購買該房產。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時評估認為,可以合理確定將行使續(xù)租選擇權,而不會行使購買選擇權。(2)在2020年12月31日,該房產所在地房價顯著上漲,甲公司預計租賃期結束時該房產的市價為1000000元,甲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重新評估后認為,能夠合理確定將行使上述購買選擇權,而不會行使上述續(xù)租選擇權。(3)在2021年末,甲公司實際行使了購買選擇權。假設使用權資產采取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已知(P/A,5%,5)=4.33,要求編制甲公司:(1)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分錄(2)2019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3)判斷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是否需要重新計量租賃負債,并說明原因(4)2020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5)2021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
2019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與出租人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辦公樓租賃合同,每年的租賃付款額為50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無法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為5%。不可撤銷租賃期為3年,并且合同約定在第3年年末,甲公司有權選擇以每年50000元續(xù)租2年,也有權選擇以500000元購買該房產。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時評估認為,可以合理確定將行使續(xù)租選擇權,而不會行使購買選擇權。(2)在2020年12月31日,該房產所在地房價顯著上漲,甲公司預計租賃期結束時該房產的市價為1000000元,甲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重新評估后認為,能夠合理確定將行使上述購買選擇權,而不會行使上述續(xù)租選擇權。(3)在2021年末,甲公司實際行使了購買選擇權。假設使用權資產采取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已知(P/A,5%,5)=4.33,要求編制甲公司:1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分錄2.2019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3判斷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是否需要重新計量租賃負債,并說明原因4.2020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5.2021年12月31日相關的會計分錄
金額多少以上的算做固定資產
應收賬款的合同質量扣款是否可以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營業(yè)外支出的二級科目列什么明細?這部分營業(yè)外支出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前扣除是否有相關的政策依據?
計提社保時,計提了14個人的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部分,但發(fā)工資時,因有一個員工離職,同事沒有扣除個人社保金額,直接發(fā)放了,那做發(fā)放工資賬的時候,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部分就有余額,這筆賬應該怎么做
24年計提的,25年收到發(fā)票啦,那發(fā)票時附再24年還是25年,然后記賬憑證是啥
老師,公司給員工繳納5月份的社保(公司第一次給員工繳納社保,新員工),申報的時候選擇稅款所屬期起:2025年5月;稅款所屬期止:2025年5月,為什么繳費期限是2025年6月30日呢?我現(xiàn)在想要繳納5月份的社保,繳費期限不應該是5月25日或者5月底結束嗎?還是我申報的時候稅款所屬期填錯了嗎?請老師指教呢
老師,我想請教一下,我的預收賬款不平,應該怎么做呢?
老師,晚上好!我想請教一下
個稅首次忘交 是不是不用罰滯納金
老師,請問一下,申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yè)備案,需要先辦個電子口岸卡是嗎?那要怎么申請呢?個體戶可以申請這個備案嗎?
老師你好。請問25年1月補繳的2024年7-12月的養(yǎng)老保險,匯算清繳算24年還是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