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暫估一個的,還有你申報個稅的話,是發(fā)工資的次月才申報個稅。
老師,我們公司的個人所得稅申報一直是次月申報上月的,例如我們四月份計提的工資,我們五月份征期的時候就申報了個稅,我們工資是不是提早申報了一個月?應該等到五月中旬,把四月份工資發(fā)完之后,在六月份的征期再去申報四月份的工資才正確是嗎?這種情況如何解決?我七月份的征期可以零申報一次工資把他調整一下嗎?如果可以的話,我是不是在申報系統(tǒng)收入里面填上零就可以?還是需要怎樣填寫?謝謝
老師,我有個問題,就是公司員工是當月工資當月支付,次月申報個稅得。但是現(xiàn)在又一個情況就是另外又一個員工是當月工資次月申報的,那么我應該什么時候計提他的工資,和申報他的工資呢?因為有一筆費用是12月發(fā)他11月的工資,我當時沒有申報他的供水和做賬,我不知道應該怎么處理比較好
我們是一幼兒園公司,下月25號發(fā)上月工資,牽扯到上月工資計提,下月10號才能算出工資,這樣我們15號之前報上月個稅時間特別緊張,負責人又不愿意提前封賬,這種情況下我們怎么做計提處理才好?謝謝
一公司,月末不能及時提供工資表,直到下月25號發(fā)工資時才能提供,此種情況,怎樣在當月計提工資才能不影響次月15號前申報個稅?謝謝
剛接手一家公司,發(fā)現(xiàn)個稅申報不對,1月的時候申報12月所屬期的個稅是拿12月工資申報的,應該是申報11月工資才對的,我們是下個月15號發(fā)上個月工資的,這個我現(xiàn)在要怎么樣能調整對?。?/p>
老師,轉讓股權部分實繳,注冊資本100萬,所有者權益56萬(其中實繳資本38萬,未分配利潤18萬),以15萬元轉讓15%的股份,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計稅公式是什么?
老師工商變更后企業(yè)的原章程怎么查?稅務局老師能看到工商備案的變更后的企業(yè)章程和股權轉讓協(xié)議嗎?
老師,個體戶不能給法人開工資,可以法人交社保嗎?如果交社保也要綜合申報嗎?
老師您好,有限合伙企業(yè),有四個合伙人分別是ABCD四家法人公司,D公司未實繳但已分紅100萬元,D的認繳資金是2.5萬元,但在2024年沒繳,已經分了100萬元了,這個賬務如何處理呢?D公司2025年才繳2.5萬元的投資款
這個為什么折舊為什么是進制造費用?題目中哪里有體現(xiàn)?
2023年1月1日個報分錄咋做
公司公戶收到了一筆個人通過私戶交回的處置廢舊材料款,財務有違規(guī)責任嗎
安裝過程中領用的自產產品到底是用成本價還是賬面價?
為什么坐飛機不能開發(fā)票而是行程單呢
老師您好,麻煩講下母題2和單選1里面這幾個答案,按照母題的解釋做單選1的話,答案是B管理費用;按照單選1的解釋答案做母題2的話,答案是B應付債券,謝謝老師
月月暫估嗎?
你好是的,每個月都暫估。
那這樣的話我報出來的個稅數(shù)額也不準確呀?
準確發(fā)工資的次月申報個稅啊
老師我不明白啊
依據(jù)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因此,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fā)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次月15日內辦理申報。 2、如果扣繳單位前期未按上述規(guī)定操作,存在“當月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當月申報并繳納”的情況,那么就需要將扣繳申報期限調整為支付所得的月度終了后十五日內辦理扣繳申報。 3、如果沒有按照稅法規(guī)定期限申報,當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及專項附加扣除實施時,扣繳單位申報期限有差異,就會產生數(shù)據(jù)歸集交叉,對納稅人按規(guī)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響。
上面寫的這個是大白話,發(fā)工資的次月才申報個稅,不是當月計提了次月申報個稅的,你提前申報了,一個月申報的不對,申報的是時間不對的 上面的大白話還不知道的話,你看一下我上面給你發(f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