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在建工程—待安裝設備,81000,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12900,貸:銀行存款,93900 借:在建工程—人工工資,4000,貸:應付職工薪酬,4000 借:固定資產,85000,貸:在建工程—待安裝設備,81000,在建工程—人工工資,4000 7月的折舊金額=(85000-1000)/60=1400 借:制造費用,1400,貸:累計折舊,1400
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2月1日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購買過程中,以銀行存款支付運雜費等費用13萬元。安裝時,領用材料6萬元,該材料負擔的增值稅稅額為0.78萬元;支付安裝工人工資13萬元。該設備于2018年3月30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甲公司對該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請計算2018年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并根據(jù)業(yè)務編制相應分錄。 2.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 3.采用年數(shù)總和法計提折舊
丙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為110000元,增值稅為14300元),另支付運雜費2300元,支付安裝費7700元。設備于2019年5月17日安裝完畢,交付使用,預計該設備的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的凈殘率為4%。要求:(1)計算該設備的原始價值。(2)如果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計算2019年6月的折舊額。(3)如果采用年數(shù)總和法計提折舊,計算2019年6月的折舊額。(4)編制以上業(yè)務的會計分錄。
.甲企業(yè)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2月1日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運雜費13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安裝時領用材料6萬元,支付安裝工人工資 13 萬元。該設備于2020年3月 30 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甲公司對該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 10 年,預計凈殘值為零。(1)計算該設備的入賬價值。(2)計算月折舊額 計算 2020 年該設備應計提折舊額
某企業(yè)2018年9月購入設備一臺,買價5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增值稅8500元,支付運雜費4000元,安裝費6000元,安裝完畢交付使用。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5年,預計凈殘值率5%。要求:計算該設備的入賬價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計算設備2018年的折舊額年
資料: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增值稅稅率為13%,2018年發(fā)生固定資產業(yè)務如下,單位(萬元):1.1月1日,甲公司管理部門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即可投入使用的A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5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72萬元,另支付運輸費10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2.A設備于1月1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10年,凈殘值2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3.2月3日,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生產用機器B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60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78萬元,支付的運輸費為2萬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4.3月6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B設備的裝卸費2萬元。5.4月10日,B設備開始安裝,在安裝過程中,甲公司支付安裝人員工資1萬元。6.設備于2018年4月15日完成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7.B設備采用工作量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5萬元,預計總工時為50萬小時,5月份B設備實際使用工時為700小時。
2014年總公司無償劃拔一塊土地給我公司,因一直不知價值,會計沒有入賬,2025年經評估公司評估知道土地價值,但壽命不清楚,問本公司是否對土地作分攤,以及從什么時候分攤?
老師,2023年收到的政府補貼入賬到營業(yè)外收入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把這筆計入營業(yè)外收入,稅務局說看不來我們政府補助的 金額 計入了收入項 我們報 申報表時 明細項未填寫 只在營業(yè)外收入 填寫了 總金額 稅務局讓我們改 這種情況我們怎么改
一般納稅人砂石簡易征稅,超500萬還可以享受3%簡易征稅嗎
老師,如果公司租了地,好像說是為了融資,又轉租出去,這種要怎么核算?
老師,自產砂石,超過500萬銷售額,一般納稅人還可以簡易征收3%開出去發(fā)票嗎?我們是自己買的礦山,機械設備工人等自己生產出來砂石
為什么調400不是200不太懂
老師,請問達到什么標準才會需要申報個稅?
老師,請問每個月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請問一般納稅人是不是只有個稅和增值稅是每月報,財務報表是季報和年報呀
老師 請問個人名義開的普票能入賬做費用嗎 怎么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