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銀行存款11300 ?????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00 ????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13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8000 貸:庫存商品8000
甲工業(yè)企業(yè)為增值稅股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售價和提供服務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2019年12月,甲企業(yè)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一六日與乙公司簽訂合同,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價為3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9萬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20萬元,商品已發(fā)出,項款已收到,并存入銀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前該批商品以及提了2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
13、2021年8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售價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商品成本為80萬元。該批商品已經發(fā)出,甲公司以銀行存款代墊運雜費1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應確認的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為( )萬元。老師增值稅稅額13萬應該算商品收入么?
四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股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售價中不包含增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2021年12月。甲司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1)6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價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20萬元。商品已發(fā)出,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前,該批商品已計提了2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
四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股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售價中不包含增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2021年12月。甲司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1)6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價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20萬元。商品已發(fā)出,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前,該批商品已計提了2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
A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為一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00萬元,已轉入銀行賬戶,該批商品的成本為8000萬元,確認收入同時結轉成本
在2023年3月購買的原材料,2024年4月才發(fā)現未入賬,就做在了2024年,稅務來檢查,該怎么說明情況呢
老師,制造行業(yè)在未生產期間產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能在下次生產產品的時候計入成本里面嗎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但是這期間我們有開過票。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企業(yè)所得稅交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不是報表上的凈利潤呢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但是在這期間我們公司有開出過發(fā)票。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在總公司簽合同任職財務,工資在總公司發(fā)放。但子分公司沒有財務,兼任子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并處理賬務,請問如何從子分公司發(fā)工資給該員工
請問老師,財務費用當中有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計算息稅前利潤時利息收入怎么處理?謝謝老師
這道題麻煩哪位老師給看下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項是7 銷項是5 最后結轉增值稅只要做借應交銷5 應交 轉出未交 貸 應交進7這樣就完成了,因為我翻了我們那邊分錄就只有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