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債一般都有訴訟時效的,債務人可以拿訴訟時效抗辯,拒絕償債的。 但是如果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這項抗辯權,而是在訴訟時效已經過期后還主動履行了債務的,然后才發(fā)現(xiàn),哦,原來我有時效抗辯權的,再去主張抗辯的,法院不支持這種抗辯,履行過的就是履行過了,不再回轉了。比如借錢沒還,訴訟時效假如是3年,3年后,他不要,就可以不用還了,但是欠錢的那個人愿意還,那就不管幾年都可以的。
老師,我不懂這里的訴訟時效,為啥對保證人有訴訟時效,對債務人也有,他倆同時進行?您幫我把這里的幾條解釋一下,舉例子。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這個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跟中級有相同的嗎?中級還有出資人出資,以及存款利息,債券利息,這個稅務師的里面也包含這幾點嗎?解析是沒有這幾點的
老師 這個題,債權人沒有在訴訟時效內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為啥還可以要求就質押物行使質權??我理解的是普通訴訟時效為3年,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債權人沒有主張債務,保證期間也過了,為什么還能行使質權呢
關于不應撤銷的幾點有疑問,請老師幫忙解答。 1、債務人經訴訟、仲裁、執(zhí)行程序對債權人進行個別清償,管理人請示撤銷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問題是,教材中關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中止與繼續(xù)“中提到,破產申請受理前,債權人就債務人財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生效民事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但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破產申請受理后應當中止。 而這里又說可以進行個別清償,那不是矛盾了嗎?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樸老師不要接了 關于不應撤銷的幾點有疑問,請老師幫忙解答。 1、債務人經訴訟、仲裁、執(zhí)行程序對債權人進行個別清償,管理人請示撤銷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問題是,教材中關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中止與繼續(xù)“中提到,破產申請受理前,債權人就債務人財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生效民事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但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破產申請受理后應當中止。 而這里又說可以進行個別清償,那不是矛盾了嗎?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車間要用一個材料500元現(xiàn)金 以前談的是含稅13%的 那現(xiàn)在這單我們不用他們開票的話 應該是付他們多少錢
5月份能報6月份的個稅嗎
老師好,請教一個問題,公司過年買的鞭炮開票來進哪個科目記賬?
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專票可以抵扣嗎?
料工費是做到生產成本下面的二級科目 還是單獨設一個制造費用的科目
物料新增怎么顯示編碼存在,輸入編碼又顯示沒有編碼
一般納稅人給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專票,開多少個稅點呢?
某項修理費是混合成本,經分解,每月的固定成本是18000元,修理工時和變動成本成正比例。 2023年5月份的修理工時是60小時,修理費是33000元預計6月份的修理工時是70小時。則6月份的修理費是多少
請問老師一打開開票系統(tǒng)的藍字發(fā)票模塊就出現(xiàn)藍色預警,這個嚴重嗎?怎么處理?
老師,繳納社保不走公戶走私戶可以嗎?能抵扣嗎
老師這個意思我懂,就是不懂,那個訴訟時效,為啥保證人和債務人同時有?
保證人和債務人是同一個債務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