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兩種方法,年終獎記入綜合所得計算個稅和年終獎單獨計稅 年終獎納入綜合所得=(100000+20000*(1-20%)+3000*(1-20%)*(1-30%)+100000-50000-60000)*10%-2520=8248 年終獎單獨計算個稅 綜合所得個稅=(100000+20000*(1-20%)+3000*(1-20%)*(1-30%)-50000-60000)*3%=230.4 年終獎個稅=100000/12=8333 100000*10%-210=9790 合計個稅=9790+230.4=10020.4

 
                                     
                                     
                                     
                                     
                                    預計張先生年工資收入10萬元,勞動報酬2萬元,稿酬3000元,保險及各項附加扣除費用5萬元,年終又獲得10萬元的獎金,問張先生的年終獎有幾種計算方法分別是什么?計算方法不同下,張先生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1.2020年12月,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李四得年終獎30萬元,2020年每月工資扣除專項和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7000元。10月份張三取得3萬元的勞務報酬,李四取得5萬元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求:年終獎分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優(yōu)惠計稅方法和并入綜合,讓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1.2020年12月,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李四得年終獎30萬元,2020年每月工資扣除專項和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7000元。10月份張三取得3萬元的勞務報酬,李四取得5萬元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求:年終獎分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優(yōu)惠計稅方法和并入綜合,讓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2020年12月,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李四取得年終獎30萬元,2020年每月工資扣除專項和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7000元。10月份張三取得3萬元的勞務報酬,李四取得5萬元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求:年終獎分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優(yōu)惠計稅方法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計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1.2020年12月,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李四取得年終獎30萬元,2020年每月工資扣除專項和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7000元。10月份張三取得3萬元的勞務報酬,李四取得5萬元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求:年終獎分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優(yōu)惠計稅方法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計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請問稿酬不到4000元,不是扣除800元嗎?為什么按照56%算
請問稿酬不到4000元,不是扣除800元嗎?為什么按照56%算
記入綜合所得年終個稅,不論是否超過800,都是*(1-20%),這個地方和預扣預繳不一樣
哦哦哦,謝謝
好的,不客氣。麻煩對我的回復進行評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