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掛其他應收款或者其他應付款,只有找金融機構借款才掛短期借款
老師你好,最近做賬對于其他應收款和短期借款有點疑問?我們公司的借款分幾種情況,一類是員工跟公司的借款,一類是項目向其他私人的借款,一類是股東向掛靠方的借款,還有一類是向其他貸款公司借款。請問哪些掛往來賬,哪些做短期借款?
公司的股東用自己的房子貸款給公司用,是掛短期借款還是掛其他應付款-股東?
我想問下,就是股東向公司借款,是不是不能掛短期借款?而是掛其他應收款
你好,請問公司向股東借款,是入其他應付款還是短期借款呢?有老師說短期借款比較合適,利息可以抵稅,但是我們并未向股東支付利息,這個利息又應當如何計算呢?
劃線這兩句是否矛盾?企業(yè)向個人借款,不是掛“其他應付”嗎?短期借款的債權人也可以是“個人”,那為什么個人借款不是掛“短期借款”科目,而是掛“其他應付”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