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1年才補1個月,其他的不算
老師好!拆遷戶2019年9月14日簽訂的房屋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上寫有一項是拆遷戶的住房過渡費暫付6個月,(比如:住房面積是122.96㎡,補償標準是15元/㎡/月,暫付6個月,金額11066元)這是拆遷征收辦含在拆遷款里一起發(fā)放??涩F(xiàn)在過渡費由公司發(fā)放,公司已發(fā)到2020年7月。之前的公司辦事人員將統(tǒng)計發(fā)放過渡費時間統(tǒng)計以2019年9月來計算的,請問一下現(xiàn)在該怎么計算清減出來?是以9月14日一9月30日來計算呢?還是以9月14日一10月14日為整月推算?因為拆遷辦給拆遷戶發(fā)放的具體時間和名單,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司到現(xiàn)在都沒有這發(fā)放名單,所以我也不知該從哪推算比較合理些?該怎么入手?都被整懵圈了
老師好,我們有個離職的員工,由于失誤2021年個稅多給他申報了幾個月(每個月5000),但2021年他實際還在別的公司任職也填了減除費用,現(xiàn)在匯算清繳后顯示他個稅要補繳一筆錢,我現(xiàn)在怎么計算由于我們失誤要補繳的金額呢
你好,老師,圖一合同文本,圖二是6.7日入職至9.3日離職的工資核算,計算方式不足月的按月薪/當月天數(shù)*實際出勤天數(shù),這核算方式合法嗎?8月份全勤不算加班不補休合法嗎?結合勞動合同到勞動局勞動仲裁合理?如不合理,需要怎樣核算工資?麻煩詳細回復,感謝
老師,你好,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怎么算呀?天數(shù)是按實際的還是按21.75呀?比如,8月份,應上班天數(shù)是23天,但是是15日才入職的,所以只上了13天的班,工資怎么算?
老師你好,公司有個臨時工是香港身份證,現(xiàn)在要申報他的工資,要怎樣操作呢。入境時間:2023年9月15日。預計離境時間:2023年11月13日。這樣子個稅是不是算法不一樣了呢?
老師你好!請問一下我今天才注冊的話個體工商戶,下周要開票,什么時候去申報呢?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公司銷售使用過的貨車分錄這樣寫對嗎?
與另外一家公司相互有貨款、發(fā)票、保證金、信息服務費等業(yè)務,可以用“其他應收款”核算嗎?
我公司為銷售沙石行業(yè),一般納稅人,簽的采購合同含運費114元一噸,簽的銷售合同不含運費106一噸,這樣合理?
老師,有一個500萬不算,為啥不算?
與另外一家公司有貨款、互相開發(fā)票、保證金、信息服務費,可以只用“其他應收款”一個往來科目核算嗎?
你好,老師!我們有個公司,小規(guī)模納稅人,前任會計每月都申報著個稅,但是呢每月都沒有實際支付。 眼前沒有員工申訴,稅務預警,怎么解釋呢?
老師,節(jié)日快樂! 兩道選擇題的A選項為啥不對
老師,9月記8月的賬,8月銀行收到100多家公司的貨款,記帳能不能這樣記比如收8月貨款12萬,借銀行存款12萬,貸應收賬款A公司1萬,應收賬款B公司3萬應收賬款其他公司8萬,這樣匯總做
老師,外貿(mào)公司的換匯成本在多少比較好
2023年8月14日入的職,2025年9月15日離職實際按幾個月算
補償加2個月的工資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