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無償借款給公司的稅務風險
根據(jù)財稅2016年36號文規(guī)定,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法人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yè),增值稅方面需要視同銷售,按照提供貸款服務(稅率6%)繳納增值稅.自然人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yè),不存在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的風險,由于無償,并沒有取得利息收入,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自然股東而言無償借款給企業(yè),雖然無需繳納稅款,但站在稅務稽查的角度,并非不存在稅務風險.
股東借款給公司是否要交稅?
1、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應視同銷售按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應視同銷售按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2、個人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yè),沒有取得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不需要繳納個稅.
股東無償借款給公司的稅務風險是什么?很顯然的,在上文提及到的相關會計知識中,小編老師已經(jīng)說明企業(yè)股東無償借款給公司的,在稅務風險上同樣是不存在的,這個說法相信大家應該是明白的.而關于股東借款給公司雖然不存在稅務風險,但是會計人員同樣是需要針對性的做賬處理的,想要學習這方面會計處理分錄知識的學員們,不妨來本網(wǎng)站上找會計老師進行報名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