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本并且收益固定,區(qū)分兩種情況:
(1)如果存在活躍市場報價,且管理層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圖,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1年內到期的,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不存在活躍市場報價,則符合貸款和應收款的定義(以固定金額收回),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核算)
2.
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區(qū)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量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量掛鉤,則該理財產品在屬于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屬于混合金融工具,應按如下處理
1)選擇分拆,將主合同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2)如果不分拆,則整體指定為以公允計價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3.
保本但收益浮動,區(qū)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量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浮動收益與市場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量掛鉤,這種理財產品是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