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企業(yè)應在年末編制年報時編報現金流量表。企業(yè)編報現金流量表以后,不再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
(二)現金流量表應標明企業(yè)名稱、會計期間、貨幣單位和報表編號。
(三)現金流量表應由制表人、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四)企業(yè)應當根據編制現金流量表的需要,做好有關現金賬簿、有關輔助賬簿的設置等會計基礎工作。
(五)企業(yè)應當就現金等價物的確認標準,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加以披露?,F金等價物的確認標準如有變更,應對其加以說明,并應披露確認標準變更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程度。
二、關于定義
本準則對“現金”、“現金等價物”和“現金流量”進行了定義,以下分別加以說明。本準則中涉及的其他比較重要的概念,如“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等等,將在正文中其他部分予以說明。
1.現金
現金指企業(yè)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
會計上所說的現金通常指企業(yè)的庫存現金?,F金流量表中的“現金”不僅包括“現金”賬戶核算的庫存現金,還包括企業(yè)“銀行存款”賬戶核算的存入金融企業(yè)、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其他貨幣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中有些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應作為現金,而應列作投資;提前通知金融企業(yè)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范圍內。
2.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指企業(yè)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現金等價物雖然不是現金,但其支付能力與現金的差別不大,可視為現金。如企業(yè)為保證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現金,為了不使現金閑置,可以購買短期債券,在需要現金時,隨時可以變現。
現金等價物的定義本身,包含了判斷一項投資是否屬于現金等價物的四個條件,即:(1)期限短;(2)流動性強;(3)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4)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短、流動性強,強調了變現能力,而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則強調了支付能力的大小。
3.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指企業(yè)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
企業(yè)的現金流量產生于不同的來源,也有不同的用途,如工業(yè)企業(yè)可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回現金,通過向銀行借款收到現金等;為生產產品購買原材料、固定資產需要支付現金,職工工資也需要用現金進行支付等?,F金凈流量是指現金流入與流出的差額,可能是正數,也可能是負數。如果是正數,則為凈流入;如果是負數,則為凈流出。一般來說,現金流入大于流出反映了企業(yè)現金流量的積極現象和趨勢?,F金流量信息能夠表明企業(yè)經營狀況是否良好,資金是否緊缺,企業(yè)償付能力大小,從而為投資者、債權人、企業(yè)管理者等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業(yè)從銀行提取現金,是企業(yè)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并未流出企業(yè),不構成現金流量;同樣,現金與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也不屬于現金流量,比如,企業(yè)用現金購買將于3個月內到期的國庫券。
三、關于現金流量的分類
本準則將現金流量分為三類,即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經營活動
經營活動是指企業(yè)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從經營活動的定義可以看出,經營活動的范圍很廣,它包括了除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對于工商企業(yè)而言,經營活動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稅費等等。
一般來說,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項目主要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收到的稅費返還,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項目主要有: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各項稅費,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各類企業(yè)由于行業(yè)特點不同,對經營活動的認定存在一定差異,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應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對現金流量進行合理的歸類。由于金融保險企業(yè)比較特殊,本準則對金融保險企業(yè)經營活動的認定作了提示。
2.投資活動
投資活動是指企業(yè)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
其中,長期資產是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其他資產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個營業(yè)周期以上的資產。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講的投資活動,既包括實物資產投資,也包括金融資產投資,它與《企業(yè)會計準則——投資》所講的“投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投資”是指企業(yè)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購建固定資產不是“投資”,但屬于投資活動。
這里之所以將“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排除在外,是因為已經將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視同現金。
一般來說,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項目主要有: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項目主要有: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投資所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3.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yè)資本及債務規(guī)模和構成發(fā)生變化的活動。
這里所說的資本,既包括實收資本(股本),也包括資本溢價(股本溢價);這里所說的債務,指對外舉債,包括向銀行借款、發(fā)行債券以及償還債務等。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商業(yè)應付款等屬于經營活動,不屬于籌資活動。
一般來說,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項目主要有: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項目主要有: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四、關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實際收到的現金,包括銷售收入和應向購買者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具體包括: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前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和本期預收的款項,減去本期銷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銷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現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銷售材料和代購代銷業(yè)務收到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企業(yè)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可用如下公式計算得出: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收入
+本期收到前期的應收賬款
+本期收到前期的應收票據
+本期的預收賬款
-本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
+本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
2.收到的稅費返還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收到返還的各種稅費,如收到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所得稅、消費稅、關稅和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罰款收入、流動資產損失中由個人賠償的現金收入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訂前的會計準則中的“經營租賃收到的租金”項目,包括在修訂后的會計準則中的“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支付的貨款以及與貨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具體包括:本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減去本期發(fā)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企業(yè)本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可用如下公式計算得出: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本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本期支付前期的應付賬款
+本期支付前期的應付票據
+本期預付的賬款
-本期因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實際支付給職工的現金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
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不包括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和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等。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包括支付的統(tǒng)籌退休金以及未參加統(tǒng)籌的退休人員的費用,在“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為職工支付的養(yǎng)老、失業(yè)等社會保險基金、補充養(yǎng)老保險;支付給職工的住房困難補助;企業(yè)為職工交納的商業(yè)保險金;企業(yè)支付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費用等,應根據職工的工作性質和服務對象,分別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和“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項稅費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按規(guī)定支付的各項稅費,包括本期發(fā)生并支付的稅費,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發(fā)生的稅費和預交的稅金,如支付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預交的營業(yè)稅等。不包括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實際支付的耕地占用稅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稅、所得稅。本期退回的增值稅、所得稅,在“收到的稅費返還”項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訂前的會計準則中的“支付的增值稅款”、“支付的所得稅款”、“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費”項目,包括在修訂后的會計準則中的“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中。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yè)務招待費、保險費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訂前的會計準則中的“經營租賃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包括在修訂后的會計準則中的“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
五、關于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
需要注意的是,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項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因股權性投資而分得的現金股利,從子公司、聯(lián)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分回利潤而收到的現金,以及因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不在本項目中反映;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債券性投資,其利息收入在本項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訂前的會計準則中的“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的現金”、“取得債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包括在修訂后的會計準則中的“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后的凈額。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到的現金,與處置活動支付的現金,兩者在時間上比較接近,以凈額反映更能反映處置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且由于金額不大,故以凈額反映。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的報廢、毀損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也在本項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的變賣收益以及遭受災害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等,也包括在本項目中反映;如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為負數,則應作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在“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包括購買機器設備所支付的現金及增值稅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現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等現金支出,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fā)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應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不在本項目中反映。企業(yè)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的固定資產,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現金在本項目中反映,以后各期支付的現金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yè)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yè)取得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
金、手續(xù)費等附加費用。企業(yè)購買債券的價款中含有債券利息的,以及溢價或折價購入的,均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在“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收回購買股票和債券時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在“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此外,修訂前的會計準則中的“權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在修訂后的會計準則中的“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