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采集在1.15前在申報工資的員工
請問老師,我1月份申報12月份的個稅平臺,但是現(xiàn)在再進去就找不之前的人員信息采集情況
公司個稅5個月沒有申報,員工信息也沒有采集,導致無法登錄個稅申報系統(tǒng),去稅局處理,只增加了一個人,也只申報可這一個人,其余人員未采集,異常處理后,增加其他人員信息采集,新增加人員的個稅申報只能在4月份申報嗎
7月份剛接手一家代賬,個稅申報6月份忘記申報了。進入扣繳客戶端也查不到人員信息采集的記錄,怎么回事
8月份填過一次采集人員信息。9月份忘記個稅申報了,9月份我電腦重做系統(tǒng)了,現(xiàn)在10月份,我電腦重新下載了 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登錄以后提示信息采集,里面之前8月填過的人員也沒有信息了。請問老師,這個人員采集是每個月都要重新填嗎?還有這個提示里寫的實名方式登錄,是誰的實名啊?法人的嗎?
問下,11月份個稅申報的時候把之前6-9月份有幾個人沒申報的一起工資累計補上可以嗎,員工信息采集我選6月份的
【中國農業(yè)銀行】您賬戶于2025年05月17日02:35與(特約)度小滿(信貸還款) 完成還款代扣簽約交易,簽約實時生效,單筆扣款限額為1000000.00元,每日最多可扣款100次,合約2035年05月17日之前(含當日)有效。如有異議可通過農行掌銀APP-生活-委托代收查詢,這是什么意思?
比如去年過了一門,今年能不能3門都報,
如果是咨詢和技術服務類的公司,成本票偏少,是否可以把業(yè)務合同發(fā)生的費用計入成本呢
工作中調賬需要哪些材料作為輔證,需要哪些附件證明業(yè)務
應付債券溢價發(fā)行時,“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是負債類科目,溢價金額放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的貸方,不就表示負債增加了這么多嗎?為什么要增加負債的道理我想不通謝謝老師幫忙解惑
老師好!請教一個問題,應付債劵溢價發(fā)行時,確認初始金額入賬時,“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為什么要計入貸方?面值計入貸方我理解,因為銀行里面的錢是負債借來的,但利息調整為什么計入貸方?計入貸方不就表示負債增加了嗎?道理是什么?
392題,固定資產折舊1月份買,應該從從2月份折舊,500/10/12*11=45.83333333,賬面價值500-45.8=454.2,錯在哪里
請教一下非常感謝! 貸:固定資產清理 1920 是怎么得來的?明明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時才1704 怎么憑空出現(xiàn)了固清1920
老師,我三月份進了一筆價值5000的貨也沒付款也沒開發(fā)票,那我的分錄是借庫存商品5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5000 四月份賣了票也開了,分錄是借庫存商品-5000 貸應付賬款-5000 借庫存商品5000 貸應付賬款5000 這樣對嗎
行政機關單位基本戶產生的利息收入是否能夠直接用于抵扣在辦理銀行業(yè)務時產生的手續(xù)費用?此操作是否會違反非稅收入管理規(guī)定?
我們11月工資已發(fā)了,12月份還沒做好,需不需要采集12月份新員工
您好,要的,1.15前申報就是12月工資收入
12月份的工資應發(fā)工資都不知道
您好,那1.15前咱怎么申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