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動產的抵押權不需要登記
老師,抵押權是登記才設立,指的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動產登記對抗是什么意思?動產不是不用登記嗎,為什么又說未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動產以交付為公示原則?為什么又說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交付了不是才設立嗎?
抵押權沒有登記,質權也沒有登記呀。為啥不能對抗質權呢?
老師,抵押權這個題目,為何丙有所有權?不是乙的抵押權已經登記,能夠對抗?那這意思動產抵押登記了被債務人再賣出,這個抵押權人得不到抵押物的所有權了?那這登記有什么意思?若不得轉讓約定登記了,乙可以取得物權?
動產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不動產抵押,抵押權登記時設立,后面也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嗎
抵押合同生效了抵押權就成立了
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在抵押物沒有辦理登記的情況下,抵押物又被抵押人出質的,抵押權不能對抗質權。由于質權的特征是轉移占有,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要確立“誰占有、誰受償”的原則,質權的效力優(yōu)先于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