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季度不超過30萬元,直接填寫在小微企業(yè)免征,第9欄,超過了,填寫在第3欄稅控開票3%,在第16欄填寫減免稅額2%部分,
小規(guī)模企業(yè),疫情期間開票稅率1%,那么填報增值稅時有一個叫增值稅減免申報明細表的要選擇那個:對湖北省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增值稅嗎?
老師,湖北小規(guī)模,增值稅減免申報明細表中是不是只填第一行免征增值稅銷售額
老師請問一下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的那張表有一欄是對湖北省外的小規(guī)模減按1%征收增值稅的本期發(fā)額是填寫主表的稅金嗎
請問一下,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票不滿30萬,增值稅申報表第一張就已經(jīng)減免不交稅了。是不是?第二張附表,關于湖北省外疫情期間減免增值稅1個點這個附表就不用填了
小規(guī)模開的專票是全額交的稅款,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就填0,那么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的符合對湖北省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就不用填對嗎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主要是做租賃業(yè)務,就是先把辦公室租下來(一般是一年),然后租給客戶。我們好多租來的辦公室沒有租出去就到期,對方也不退款,這種情況下已經(jīng)到期的辦公室的租金怎么入賬?
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41萬銷售專票,票率為0.03,要交的增值稅如何計算?
2025年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稅季度是30萬元還是45萬元
老師,可以幫我根據(jù)這張圖寫下完整的分錄嗎
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進項稅和銷項稅,需要做分錄嗎
老師,高新科技研發(fā),生產(chǎn),銷售一體化的企業(yè)會計做賬和制造業(yè)有什么區(qū)別
老師,現(xiàn)在小規(guī)模的分錄怎么做,直接開票的1%來做嗎?不做少的2%的吧
物業(yè)外包借調(diào)到地產(chǎn)外包,為什么有些老人遇到開票風險向領導請示后領導口頭要求沒合同的預開票或者排污費和垃圾處理費開銷售發(fā)票,正常只能開收據(jù),為什么老人沒有領導文字答復也敢開票?她說自己記錄什么時候誰讓自己開票的即可?
藥房釆購藥品,款打了,合同簽了,但是對方會計要半年后才開發(fā)票給我們,這個當時付款采購時,如何做賬?
藥房購買藥易通軟件,用什么分錄做賬
老師這個怎么填寫,這個是自動生成的
你好,這些表都不用填寫的,
這個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填寫的嗎?
你好,是出租不動產(chǎn)的,要填寫的,
稅控系統(tǒng)也需要在這填寫吧?
你好,是的,出租不動產(chǎn)有專門一欄,主表也有,
老師,我不是再問你出租不動產(chǎn),我問你的是2020年第13號對湖北省外減按1%這個怎么填寫
根據(jù)2020年13號公告規(guī)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及5號公告第一條規(guī)定“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該企業(yè)2020年1月及2月取得收入適用差額扣除后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開具發(fā)票選擇3%征收率,3月取得收入差額扣除后可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jù)5號公告第二條及第三條規(guī)定“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2B1%)”、“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調(diào)整為:第8欄=第7欄÷(1%2B征收率)”,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差額扣除后不含稅銷售額=(203000-100000)÷(1%2B3%)%2B(234500-80000)÷(1%2B3%)%2B(151000-50000)÷(1%2B1%)=350000(元),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2%,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件規(guī)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因此,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151000-50000)÷(1%2B1%)×2%=2000(元)。 根據(jù)2019年13號公告政策規(guī)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保啊秶叶悇湛偩?關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以下稱4號公告)第二條規(guī)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該納稅人2020年一季度差額后的銷售額為35萬元,超過30萬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1.《差額征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輔助填報工具》(本表僅適用北京地區(qū)電子稅務局填報)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列=100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項(應納)稅額”列=3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售額”列=(100000%2B234500)÷(1%2B3%)=324757.28(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項(應納)稅額”列=324757.28×3%=9742.72(元) 本行“未開具發(fā)票”“銷售額”列=151000÷(1%2B1%)=149504.95(元) 本行“未開具發(fā)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49504.95×1%=1495.05(元) 本行“合計”“銷售額”=100000%2B324757.28%2B149504.95=574262.23(元) 本行“合計”“應納稅額”=3000%2B9742.72%2B1495.05=14237.77(元) 本行“合計”“價稅合計”=574262.23%2B14237.77=588500(元) 本行“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扣除項目本期實際扣除金額”=100000%2B80000%2B50000=230000(元) 本行“扣除后”“含稅(免稅)銷售額”=358500(元) 本行“扣除后”“應納稅額”=(203000-100000)÷(1%2B3%)×3%%2B(234500-80000)÷(1%2B3%)×3%%2B(151000-50000)÷(1%2B1%)×1%=3000%2B4500%2B1000=85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差額征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輔助填報工具》填報如下所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第1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期初余額”=0(元) 第2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本期發(fā)生額”=230000(元) 第3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本期扣除額”=230000(元) 第4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期末余額”=230000-230000=0(元) 第5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全部含稅收入(適用3%征收率)”=588500(元) 第6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本期扣除額”=230000(元) 第7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含稅銷售額”=588500-230000=358500(元) 第8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不含稅銷售額”=(203000-100000)÷(1%2B3%)%2B(234500-80000)÷(1%2B3%)%2B(151000-50000)÷(1%2B1%)=3500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填報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2B差額輔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扣除后”“應納稅額”=差額輔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扣除后”“含稅(免稅)銷售額”。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第2行“減稅性質(zhì)代碼及名稱”選擇“0001011608|SXA031901121對湖北省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第2行“本期發(fā)生額”=(151000-50000)÷(1%2B1%)×2%=2000(元) 第2行“本期應抵減稅額”=“期初余額”%2B“本期發(fā)生額”=0%2B2000=2000(元) 第2行“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根據(jù)填表說明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填寫時,第1行“合計”本列數(shù)=申報表主表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本期數(shù)”,而申報表主表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本期數(shù)”小于或等于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5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zhuǎn)下期繼續(xù)抵減。該納稅人當期僅有此一項減征項目,申報表主表第15欄=10500,大于2000,因此第2行“本期實際抵減稅額”=20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填報如下所示: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 該企業(yè)提供旅游服務應填寫至“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列對應的相關欄次。 第1欄“ 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附列資料第8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不含稅銷售額”350000(元) 第2欄“ 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含稅銷售額”=100000(元) 第3欄“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fā)票不含稅銷售額”=324757.28(元) 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350000×3%=10500(元) 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2000(元) 第20欄“應納稅額合計”=10500-2000=8500(元) 第21欄“本期預繳稅額”=3000(元) 第22欄“本期應補(退)稅額”=8500-3000=55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填報如下所示: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共需繳納增值稅8500元,代開發(fā)票時已預繳增值稅3000元,申報后仍需繳納增值稅5500元。 北京地區(qū)某企業(yè)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選擇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2020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務取得含稅收入20.30萬元,其中按政策規(guī)定可扣除金額10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2月份提供旅游服務取得含稅收入10.15萬元,其中按政策規(guī)定可扣除金額5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務取得含稅收入15.10萬元,其中按政策規(guī)定可扣除金額5萬元,未開具發(fā)票。假設扣除額無期初余額。 分析 根據(jù)2020年13號公告規(guī)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及5號公告第一條規(guī)定“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該企業(yè)2020年1月及2月取得收入適用差額扣除后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選擇3%征收率,3月取得收入差額扣除后可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jù)5號公告第二條及第三條規(guī)定“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2B1%)”、“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銷售額=(203000-100000)÷(1%2B3%)%2B(101500-50000)÷(1%2B3%)%2B(151000-50000)÷(1%2B1%)=250000(元)。 根據(jù)2019年13號公告政策規(guī)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及4號公告第二條規(guī)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該納稅人2020年一季度差額后的銷售額為25萬元,未超過30萬元,符合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計算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對應的小微免稅額時仍應按照3%征收率計算。因此,該納稅人本期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250000元,小微免稅額=250000×3%=7500元。 1.《差額征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輔助填報工具》(本表僅適用北京地區(qū)電子稅務局填報)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本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售額”列=(203000%2B101500)÷(1%2B3%)=295631.07(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項(應納)稅額”列=295631.07×3%=8868.93(元) 本行“未開具發(fā)票”“銷售額”列=151000÷(1%2B1%)=149504.95(元) 本行“未開具發(fā)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49504.95×1%=1495.05(元) 本行“合計”“銷售額”=295631.07%2B149504.95=445136.02(元) 本行“合計”“應納稅額”=8868.93%2B1495.05=10363.98(元) 本行“合計”“價稅合計”=445136.02%2B10363.98=455500(元) 本行“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扣除項目本期實際扣除金額”=100000%2B50000%2B50000=200000(元) 本行“扣除后”“含稅(免稅)銷售額”=255500(元) 本行“扣除后”“應納稅額”=(203000-100000)÷(1%2B3%)×3%%2B(101500-50000)÷(1%2B3%)×3%%2B(151000-50000)÷(1%2B1%)×1%=3000%2B1500%2B1000=55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差額征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輔助填報工具》填報如下所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第1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期初余額”=0(元) 第2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本期發(fā)生額”=200000(元) 第3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本期扣除額”=200000(元) 第4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扣除額計算”“期末余額”=200000-200000=0(元) 第5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全部含稅收入(適用3%征收率)”=455500(元) 第6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本期扣除額”=200000(元) 第7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含稅銷售額”=455500-200000=255500(元) 第8欄“應稅行為(3%征收率)計稅銷售額計算”“不含稅銷售額”=(203000-100000)÷(1%2B3%)%2B(101500-50000)÷(1%2B3%)%2B(151000-50000)÷(1%2B1%)=25000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填報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2B差額輔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扣除后”“應納稅額”=差額輔助工具第2行“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扣除后”“含稅(免稅)銷售額”。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 該企業(yè)銷售貨物應填寫至“貨物及勞務”列對應的相關欄次。 第9欄“免稅銷售額”=250000(元) 第10欄“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250000(元) 第17欄“本期免稅額”=250000×3%=7500(元) 第18欄“小微企業(yè)免稅額”=7500(元) 第22欄“本期應補(退)稅額”=0(元) 該企業(yè)2020年一季度(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填報如下所示: